
(1) [common people]∶舊時指一般的平民(區别于賤民)
(2) [law-abiding people]∶舊時指安分守己的善良百姓
(1).舊時指安分守法的百姓。《管子·明法解》:“盜賊弗誅,則傷良民。” 漢 王符 《潛夫論·述赦》:“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三國志平話》卷上:“如自願去了黃巾,便為國家良民,如不去黃巾,全家誅殺。”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七:“查該 韓鳳岐 确是大大的良民,請長官開恩釋放。”
(2).舊時指一般的平民,區别于“奴隸”。 晉 袁宏 《後漢紀·質帝紀》:“或取良民以為奴婢,名曰自賣民。”《隋書·藝術傳·耿詢》:“ 煬帝 即位,進欹器,帝善之,放為良民。”
“良民”一詞的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以下是綜合梳理:
傳統定義
舊時指“安分守法的平民”,與“賤民”相對。例如《韓非子》提到“惠盜賊者傷良民”,強調良民是受法律保護的守法群體。
現代中性含義
指遵紀守法、履行公民義務的普通民衆,如“享有國籍并參與社會勞動的公民”。
殖民時期的貶義化
日本侵華期間推行的“良民證”制度,将持有證件者視為服從統治的群體,此用法帶有民族壓迫色彩。例如提到“憑良民證進城”的曆史案例。
古代社會分層
晉代文獻中将“良民”與奴婢等階層區分,如《隋書》記載釋放奴隸為良民的案例。
地方治理新嘗試
江蘇睢甯縣曾将“良民”與信用評級挂鈎,通過積分制管理公民行為(如欠費扣分、公益加分),引發社會讨論。
使用注意事項
因曆史關聯性,該詞在部分語境中可能隱含貶義(如暗示順從統治),需結合具體場景謹慎使用。
“良民”的核心含義始終圍繞“守法公民”,但其附加意義隨時代變遷而變化。建議在當代使用中優先采用“公民”“守法群衆”等中性表述,避免曆史語境引發的誤解。
「良民」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稱品行端正,遵守法律,行為合法合規,為社會做出貢獻并受到社會認同的公民。良民是指符合社會道德規範和法律要求,恪守社會倫理,以及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的人員。
「良民」可以拆分為「艮」和「民」兩個部分。
「艮」是左右結構的部首,它表示山的形狀。在「良民」中,它用作聲旁,表示字的音義。
「民」是由「立」和「大」兩個筆畫組成。它表示人民、國民。
「良民」這個詞源于中國古代文獻,最早出現在《禮記·曲禮上》。在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良民」一詞作為一種社會标準逐漸形成并廣泛使用。
「良民」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良民」。
在古代,「良民」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常見的古代寫法包括「良蠻」、「良愍」等,這些寫法可能在形狀和結構上與現代标準字略有不同。
1. 好公民應該努力成為一個良民。
2. 社會需要更多的良民來推動社會進步。
組詞:良好、民衆、良善、良知。
近義詞:好公民。
反義詞:惡徒、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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