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作憑證的符節。《墨子·旗幟》:“門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從令者斬。”《明史·雲南土司傳三》:“九年, 老撾 貢使還,恐道中為他部所阻,給信符,敕 孟艮 、 車裡 諸部遣人護之。”《清史稿·世祖紀一》:“庚子,收故攝政王信符,貯内庫。”
信符是古代中國用于驗證身份或傳達命令的憑證器物,其核心含義為憑信之符,具有權威性、契約性和防僞性。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與文化内涵兩方面解析:
字義構成
二字組合強化了“通過特定物件證明真實性”的功能,如《玉篇》所注:“符,符節也,分為兩邊,各持一以為信。”
曆史演變
先秦至漢代,“信符”多指兵符、使節符,如虎符、竹使符。例如《史記·文帝本紀》載“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竹使符”,虎符調兵,竹符傳令,剖分為二,合驗生效。隋唐後擴展至公文印信、宗教法牒等,如敦煌文書中的“過所”(通關憑證)。
軍事調遣:虎符制度
戰國至秦漢,虎符為最常見的信符。其形制為青銅虎形,中剖為二,右半存于君王,左半授予将領。發兵時需持君王右符與将領左符契合,如陽陵虎符銘文“甲兵之符,右在皇帝,左在陽陵”。(來源:《秦漢金文錄》;考古實物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
行政通行:符節與傳信
宗教與契約:法信之物
道教将符箓視為通神信物,《抱樸子·内篇》稱“符皆神明所授,得之者以為信”。民間亦擴展至契約文書,如明代《醒世恒言》載“立合同二紙,各執一紙為信符”。
“信符”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其文化基因留存于“信號”“符號”“信任”等詞中。作為曆史制度載體,它體現了古代中國的契約精神與權力制衡思想,如《中國制度史》(呂思勉著)所述:“符節之制,實為後世印信之權輿,亦中央集權之表征。”
(注:古籍原文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考古資料依據《中國出土青銅器全集》)
“信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析:
“信符”指用作憑證的符節,通常由“信”(傳遞信息)和“符”(象征符號)組成,用于驗證身份、傳遞命令或保障通行安全。例如,古代軍事中需憑信符通過關卡,外交使節持信符證明身份等。
信符不僅是實物憑證,還承載着權威性和信任關系。例如,符節被拆分後,需兩半吻合才生效,體現古代“符信相合”的契約精神。
“信符”是古代社會重要的身份和權力憑證,兼具實用功能與象征意義。其形式多樣,包括符節、印章、文書等,廣泛用于軍事、外交和日常通信中,體現了古代社會對契約和權威的重視。
白白朱朱百鍊鉛奔離避課炳文參市扯鈴搥牛存亡繼絶帶牛佩犢電弧焊接調符琱盤都人子飯器肥胖症改成工傷遘讒乖越灌夫駡坐華辀繪飾渾言胡髭焦恻靜營炮勁陰九纮考槃跨邁諒實領墒錄蔌馬郞氓獠密密叢叢名不虛傳抹殺判閱匹馬北方品臣潛構前拒跂跂戎阃受署水簸箕铄閃素箋貪仕題漢柱庭闱題芽頑匪王侯孫文社五郎銜發小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