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供祭祀用的牺牲。《礼记·曲礼下》:“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 郑玄 注:“大夫称家,谓家始造事。牺赋,以税出牲。” 孔颖达 疏:“赋敛邑民供出牲牢,故曰牺赋。”
"牺赋"为古代汉语复合词,出自《周礼·地官》"凡祭祀,共其牺赋"的记载。该词由"牺"与"赋"两个语素构成:
一、字源解析 "牺"本义指古代宗庙祭祀用的纯色牲畜,《说文解字》释为:"牺,宗庙之牲也",其甲骨文字形包含"牛"与祭祀器皿的组合(《汉语大字典》第2版)。"赋"原指军事征用,《尚书·禹贡》有"厥赋惟上上错"的记载,后引申为赋税制度。
二、语义构成 在"牺赋"这一复合词中,"牺"特指祭祀专用的牲畜,"赋"指按制度征收的物资。合指古代官府按户籍向民间征集的祭祀用牲畜,《周礼注疏》郑玄注:"赋,给军用者也,祭祀亦其类"(中华书局点校本)。
三、制度沿革 该制度盛行于周代,据《礼记·王制》记载:"牺牲毋用牝,必择纯色",要求各地方按户数比例进献特定毛色的牲畜。汉代经学家郑众在《周礼解诂》中强调:"牺赋者,赋敛以备牺牲",说明其具有强制征调性质(《十三经注疏》本)。
四、文化关联 作为古代"五礼"中吉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牺赋制度体现了"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礼制思想。唐代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释:"牺牲玉帛,礼之器也",说明其承载着沟通天人的礼器功能(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牺赋”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牺赋”指征收供祭祀用的牲畜,其中“牺”特指祭祀时使用的纯色牲畜,“赋”表示征收赋税的行为。
经典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曲礼下》:“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
字义拆解
在古代礼制中,祭祀是重要活动,需严格准备祭品。“牺赋”属于大夫阶层操办的祭祀流程,优先级仅次于制作祭器,高于日常用具。这种制度反映了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社会观念。
如今“牺赋”一词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礼仪、赋税制度或文献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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