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诙諧戲谑的話。 清 唐甄 《潛書·勸學》:“ 韓非 曰: 齊宣王 問於 匡倩 曰:‘儒者博乎?’曰:‘否。博貴梟;勝必殺梟,是殺所貴也,故不博。’…… 非 蓋諧言以詆儒也。” 清 章學誠 《和州志·列傳總論》:“徵文則 相如 侈陳詞賦,辨俗則 東方 不諱諧言。”
諧言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指帶有幽默、風趣或輕松調侃性質的言語表達。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第11卷,第12頁。
示例:古人筆記中常載文人雅士以諧言妙語化解尴尬,如《世說新語》所述魏晉名士的機鋒對話。
“諧”字本義為“和合、協調”(《說文解字》:“諧,詥也”),引申為通過言語消除矛盾。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98年),第1592頁。
唐宋時期,“諧”逐漸側重語言的藝術性與趣味性,如蘇轼《跋文與可論草書後》以“諧”評點文風。
在當代漢語中,其用法集中于兩類場景:
作為“诙諧修辭”的簡稱,指通過雙關、反語等技巧增強表達趣味性。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第1441頁。
國際交流中強調“諧言”的適應性,即通過本土化幽默提升傳播效果(如外交辭令中的智慧表達)。
來源:《跨文化交際學》(賈玉新著,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08頁。
學術補充:該詞在語言學研究中常與“莊語”(嚴肅言語)對舉,體現漢語“雅俗共生”的表達傳統,相關論述可參看錢鐘書《管錐編》論“諧隱”章節(中華書局,1979年)。
“諧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諧言”指诙諧戲谑的話,常用于形容幽默風趣或帶有調侃性質的言語。例如清代文獻中提到的“非蓋諧言以詆儒也”(《潛書·勸學》),即通過诙諧的方式表達觀點。
在清代文獻中,“諧言”多用于文學或學術讨論。例如:
“諧言”強調語言的風趣性,既可用于日常調侃,也見于曆史文獻中的修辭手法。其核心是通過輕松的方式傳遞信息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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