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中庸之道;適中,合適。《書·大禹谟》:“刑期于無刑,民協于中,時乃功。” 孔穎達 疏:“民皆合於大中,言舉動每事得中,不犯法憲,是合大中。” 宋 葉適 《徐德操<春秋解>序》:“其能本末相顧,隱顯協中,如 潮州 殆鮮焉。” 明 張居正 《奏請聖母裁定大婚吉期疏》:“今若定以春時,則既有合於天地交泰、萬物化醕之意,且當聖齡十六,又率遵乎累朝列聖之規,不遲不早,最為協中。”《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自是決徒者差減,帝嘗稱其( 王曾 )協中。” 清 林則徐 《籌議嚴禁鴉片章程摺》:“若逕坐死罪,是與十惡無所區别,即於五刑恐未協中。”參見“ 大中 ”、“ 中道 ”。
“協中”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é zhōng,其核心含義是“符合中庸之道”,引申為“適中、合適”之意。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多用于文學或學術語境,描述平衡、和諧的狀态。例如:“設計需協中傳統與現代,方能雅俗共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典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尚書》及宋代儒學著作。
《協中》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協調、和諧。它有時也可以指代某個具體的機構,比如學校或公司的協調部門。
《協中》的拆分部首是“卩”和“彳”,其中“卩”表示印章,而“彳”表示行走,合起來意味着行走印章,象征着行走的協調與和諧。
《協中》的總筆畫數為13畫。
《協中》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主要用于現代漢語。它的意義是由“協助”和“中心”兩個詞合成而成,形成的含義是指協助和處理各種事務的中心。
《協中》是《協中》的繁體字形式。
在古代,沒有《協中》這個具體的漢字詞語,但可以将其中的“協”和“中”作為獨立的詞語使用。例如,“協調”是古代常用的詞彙,意思是協助和調節,表示不同事物之間的和諧和一緻;“中心”表示事物的核心和重要部分。
1. 我們需要協中部門的幫助來解決這個問題。
2. 作為一個協中人員,他要處理各種各樣的事務。
協調、協同、中心、央協、協會、協商、中和等。
調和、協助、調節、和諧。
沖突、矛盾、不協調、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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