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系押送。 唐 韓愈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銘》:“ 錡 反,公将左右與賊戰州門,不勝。賊呼入,公端坐,責以義,皆歛兵立,不逼。 錡 命械緻公軍,将斬以徇。”
“械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具有一緻性,主要解釋如下:
需注意,部分現代詞典(如)将“械緻”解釋為“通過機械裝置實現目的”,這一說法可能與原意存在偏差。從權威古籍(如、4、5)及用例來看,其核心含義仍圍繞“拘押運送”,而非泛指機械應用。
“械緻”是特定曆史語境下的法律術語,強調以刑具束縛并強制押送的行為。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韓愈文集》或《唐代墓志彙編》等原始文獻。
械緻(xiè zhì)是一個具有多義的詞語,它可以作為動詞和名詞使用。
作為動詞,械緻表示使物體相互結合在一起,使之牢固或聯合。比如:“他用鐵絲把木闆械緻在一起。”
作為名詞,械緻指代器械、機械設備或武器。比如:“該工廠生産各種農業械緻。”
械緻的拆分部首是木和手,它是由“朩”和“手”兩個部首組成的。
械緻的總筆畫數為13畫。
械緻這個詞的來源較為複雜。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最早出現這個詞的形狀,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的器械或武器制作過程。由于時代變遷和文字演變,最初的形狀逐漸變為今天的械緻。在繁體字中,械緻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械緻的字形與現代形式略有差異,整體而言相對簡化。字形上,它的木部由兩個完整的豎直線組成,中間有一橫線表示手部。不同的古代版本在字形上有所不同。
1. 他用繩子将兩個木塊械緻在一起,以便更好地進行實驗。
2. 這家公司生産各類農業械緻,品質一流。
械緻在組詞中可以和其他詞組合,例如:
械緻結合、械緻牢固、械緻裝置。
與械緻近義的詞語有:聯結、牢固、結合。
與械緻反義的詞語有:松散、分離、破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