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俗,嬰兒出生後三日或滿月時替其洗身,稱“洗兒”。 前蜀 花蕊夫人 《宮詞》之六三:“中尉傳聞三日宴,翰林當撰洗兒文。”《資治通鑒·唐玄宗天寶十載》:“上聞後宮歡笑,問其故,左右以貴妃三日洗 祿兒 對。上自往觀之,喜,賜貴妃洗兒金銀錢。” 清 鄭珍 《江邊老叟》詩:“鞠躬但道客難得,室後呱呱方洗兒。”
(2).把剛生下的嬰兒溺死。 宋 王得臣 《麈史·惠政》:“ 閩 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為其貲産不足以贍也;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纔産即溺之,謂之洗兒。”
洗兒是中國古代誕生禮的重要環節,指新生兒出生後第三日(俗稱“三朝”)舉行的沐浴儀式,兼具清潔與祈福的雙重意義。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洗兒”一詞最早見于唐宋文獻,其核心含義為“嬰兒出生後三日或滿月時會集親友,替嬰兒洗身”,後演變為包含宴客、納吉等程式的完整禮俗。
從文化内涵分析,洗兒禮包含三重象征:
該習俗在文學作品中多有印證,蘇轼《洗兒戲作》詩雲“惟願孩兒愚且魯”,反諷筆法揭示宋代洗兒禮已承載特定價值期盼。明代《宛署雜記》更詳細記錄北京地區洗兒禮中“用彩線繞盆”等具象儀軌。當代民俗研究顯示,部分地區仍保留簡化版洗兒習俗,尤以陝西、山西等地的“洗三”儀式最具傳承性。
“洗兒”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其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化背景綜合理解:
洗身儀式
指古代嬰兒出生後第三日或滿月時舉行的洗身儀式,又稱“洗三”。這一習俗在唐代已盛行,目的是祈求嬰兒健康、富貴吉祥。儀式包含以下環節:
慶賀活動
洗兒儀式伴隨宴席(如“湯餅會”)和親友饋贈,唐代宮廷甚至會賜“洗兒錢”。
部分文獻記載,“洗兒”也指因貧困或重男輕女觀念而溺殺新生兒的行為。如宋代福建地區有“第四子不舉”“女嬰出生即溺”的陋習,稱為“洗兒”。
此習俗常被文人引用,例如:
需注意“洗兒”在不同語境下的差異:傳統儀式表達祝福,而溺嬰行為反映古代社會問題。當代僅保留前者作為文化遺産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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