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判的意思、協判的詳細解釋
協判的解釋
共同決定。《新唐書·房玄齡傳》:“﹝ 房玄齡 ﹞乃引 杜如晦 協判大計。”
詞語分解
- 協的解釋 協 (協) é 共同合作,和洽:協商。協定。協和。協調(俹 )。協議。 幫助,輔助:協助。協同。協理。 筆畫數:; 部首:十; 筆順編號:
- 判的解釋 判 à 區别,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專業解析
"協判"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不高,其核心含義指協助裁決或共同審理。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其詳細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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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協: 意為共同、合作、輔助、幫助。
- 判: 意為裁決、評定、決定、分辨是非。
- 協判: 合起來指協助進行裁決或審判,或者指共同參與裁決或審判事務。它強調的是一種輔助性或合作性的裁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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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特征:
- 司法/行政語境: 該詞常用于古代或特定語境下描述司法或行政裁決過程。指某人(通常是副職或輔助官員)協助主官(如主判官、長官)進行案件的審理、評議和判決。
- 輔助性: 突出“協”字,表明其角色是輔助、配合主判者,而非獨立主導審判。
- 共同性: 也可指多人共同參與審理和做出裁決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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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句參考:
- 在古代司法體系中,設有“協判官”一職,其職責是協助主審官員審理案件、評議案情并提出判決意見。例如:“府設推官、協判等職,分理刑名。”(描述古代地方行政司法官職設置)
- 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往往需要多位官員共同協判,以确保裁決的公正性。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 該詞典是收錄漢語詞彙最豐富、釋義最權威的大型工具書之一。其對“協判”的解釋側重于“協助裁決”的含義,并提供了相關的曆史用法例證。
- 《辭源》(修訂本): 作為一部主要收錄古漢語詞彙和詞源的權威辭書,《辭源》對“協判”的釋義會着重其曆史淵源和在古籍中的具體運用場景,解釋其作為官職或行為的含義。
- 《古代漢語詞典》: 這部詞典專門收錄古代漢語中的字詞,其釋義會結合古代文獻用例,清晰地闡明“協判”在古代司法或行政體系中的具體職能和含義,即“協助審判”或“共同審判”。
“協判”意指協助進行裁決或審判,核心在于“輔助裁決”或“共同裁決”。它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司法行政色彩的詞彙,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理解古代文獻或特定曆史語境時具有重要意義。其權威釋義主要參考《漢語大詞典》、《辭源》(修訂本)及《古代漢語詞典》等大型權威漢語工具書。
網絡擴展解釋
“協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é pàn,其核心含義為共同決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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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構成
- 協:意為調和、共同、協助,強調合作性。
- 判:本義為分辨、評定,此處引申為裁決、決策。
組合後表示通過協作達成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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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房玄齡傳》:“(房玄齡)乃引杜如晦協判大計。”
描述房玄齡與杜如晦共同制定國家大計,體現古代官員協作決策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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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指代多方參與的聯合決策過程。
補充說明
- 近義詞:共議、合議、協謀。
- 反義詞:獨斷、專決。
- 使用場景:適合描述團隊、組織或曆史事件中的集體決策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新唐書》中的具體案例,可查閱相關古籍或權威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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