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決定。《新唐書·房玄齡傳》:“﹝ 房玄齡 ﹞乃引 杜如晦 協判大計。”
“協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é pàn,其核心含義為共同決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房玄齡傳》:“(房玄齡)乃引杜如晦協判大計。”
描述房玄齡與杜如晦共同制定國家大計,體現古代官員協作決策的場景。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指代多方參與的聯合決策過程。
如需進一步了解《新唐書》中的具體案例,可查閱相關古籍或權威曆史資料。
《協判》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協同判斷或合作評判。它可以用來形容多人一起對一個問題或事件進行評判或決策。
《協判》這個詞的部首是卩(簡體)/⺡(繁體),總共有10畫。
《協判》一詞源于古代漢字,它的繁體字是「協判」。
在古時候,「協判」這個詞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稍有不同。古代漢字的演變經曆了多個階段,因此,古代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然而,總體來說,古代「協判」的寫法與現代比較相似。
1. 為了提高司法公正,我們應該采取多人協判的制度。
2. 在這個小組中,我們需要協判來确定最佳解決方案。
協調、協助、協商、判定、判斷
合議、共同評判、協同裁決
個判、單方裁決、獨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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