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 晉 左思 《吳都賦》:“營屯櫛比,廨署棊布。” 唐 楊炯 《崇文館宴集詩序》:“周廬綺合,廨署星分。”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第八節:“﹝ 長安 ﹞城内布列宗廟社稷,百官廨署,不使雜人居住。”
“廨署”是古代漢語中表示官吏辦公場所的合成詞,具體解釋如下:
“廨署”指官府或政府機關的辦公處所,由“廨”和“署”兩字組合而成:
現代漢語中,“廨署”已較少使用,多被“政府機關”“辦公樓”等替代,但其作為曆史詞彙仍常見于古籍研究與文學賞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廨”或“署”的單獨釋義,可參考漢典等權威字庫。
廨署(xiè shǔ)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管理官署、機關大廈。
廨字的拆分部首是廣字底,它由9個筆畫組成,底部有一個"廣"字旁。
署字的拆分部首是網字旁,它由13個筆畫組成,上部是"罒"字旁。
廨署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襄公八年》一書中,用來指代國家的管理機構。在古代,廨署主要是指管理官署、機關大廈的地方。
廨署的繁體字是 "廨署",沒有變化。
在古代,廨署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廨署可以寫作“廨署”、“廨署”等。
1. 這座廨署是國家重要的管理機構。
2. 我們可以去廨署咨詢相關政策。
1. 廨署部門
2. 廨署人員
3. 廨署工作
4. 廨署大樓
機關、官署、政府、部門
民間、私營、非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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