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寫;抄錄。 唐 李綽 《尚書故實》:“有 李幼奇 者, 開元 中以藝幹 柳芳 ,嘗對 芳 誦百韻詩, 芳 已暗記,便題之於壁,不差一字……請 幼奇 更誦所著文章,皆一遍便能寫録。” 宋 文同 《将赴洋州書東谷舊隱》詩:“壁間細書字,多是親寫録。”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堂規式》:“詳聽口供,挨次寫録。”《居延漢簡甲乙編·凡例》:“釋文依原款式寫錄。原簡上文字以外的符號,亦一律按原式寫錄。”
“寫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書寫;抄錄”,具體釋義如下:
書寫與抄錄:指将文字或内容以書面形式記錄或謄寫。例如:
規範與格式:在特定文獻中,如《居延漢簡甲乙編·凡例》提到“釋文依原款式寫録”,強調按原格式抄錄,包括符號細節。
“寫録”多用于古代文獻與正式文書場景,強調對文字内容的忠實記錄或規範謄寫,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可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如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尚書故實》《福惠全書》等原文。
寫録(xiě lù)是一個漢字詞語,由部首“钅”(金)和“寸”組成,共有11個筆畫。它的意思是将寫下的事物記錄下來或寫下來的記錄。
寫録是漢字的一個繁體字形,在古代的字體中使用較多,現在用的較少。它的簡化形是“寫錄”(xiě lù),現代漢字字典裡一般采用這個簡化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寫録的字形中間的“寸”字部分是一個方形,代表着秤砣的形狀。方塊的下面一部分是钅,代表金屬。這個字形相對較複雜,因此在簡化字的推廣過程中被改為了“寸”加“金”的組合。
他将工作進展的每個細節都寫録下來。
寫録可以與其他詞彙組成複合詞,例如:
寫録員(xiě lù yuán):負責記錄和整理文件的人。
寫録本(xiě lù běn):用來記錄事件、日記等的本子。
與寫録意思相近的詞語有“記載”、“記下”、“記錄”的意思,它們都表示将信息或事件寫下來以便以後回憶或參考。反義詞可以是“遺忘”、“忘記”等,表示忘記了之前的寫録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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