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離心,背叛。《晉書·王雅傳》:“ 雅 素被優遇,一旦失權,又以朝廷方亂,内外攜離,但慎默而已,無所辯正。” 南朝 梁 丘遲 《與陳伯之書》:“部落攜離,酋豪猜貳。”
(2).離間。 梁啟超 《張博望班定遠合傳》:“﹝ 哈士丁斯 ﹞善撫納 印 人,善攜離 印 人,嗾其相鬭,因躡其後以收其利。”
“攜離”屬于現代漢語中較為罕見的組合詞,需從構詞語素拆分解析。“攜”字在《漢語大詞典》中釋義為“提、持;牽挽”,引申為攜帶、帶領之意;“離”字本義為“黃倉庚也”,假借為“分離、散開”。二字組合可理解為“攜帶物品或人員離開原處”,或隱喻人際關系中的“帶領某人脫離原有群體”,多用于文學性語境。該詞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等權威工具書,但在網絡文學作品中偶見用作“攜帶并離開”的縮略表達,例如“攜離故土遠行”。建議在正式書面表達中優先使用“攜帶離開”“攜同撤離”等标準化短語。
“攜離”是一個文言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離心、分離或背叛
該詞常用來描述群體内部的分裂或失去凝聚力。例如《與陳伯之書》中“部落攜離,酋豪猜貳”,指部落成員離心離德;《晉書·王雅傳》提到“内外攜離”,強調朝廷内外的分裂狀态。從構詞看,“攜”本身有“離、叛離”之義(),因此“攜離”可直解為“帶着背離之心”。
離間(較少見)
梁啟超在《張博望班定遠合傳》中用“攜離”表示挑撥離間:“善攜離印人,嗾其相鬭”。此用法更側重主動制造分裂的行為,但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使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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