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味淡質差的酒。《漢書·平當傳》“使尚書令 譚 賜君養牛一,上尊酒十石” 顔師古 注:“ 如淳 曰:‘律,稻米一鬥得酒一鬥為上尊,稷米一鬥得酒一鬥為中尊,粟米一鬥得酒一鬥為下尊。’稷即粟也。中尊者宜為黍米,不當言稷。且作酒自有澆醇之異為上中下耳,非必繫之米。”
"下尊"是漢語古語詞,具有雙重含義:
一、器物禮制概念 指古代禮儀中地位較低的酒器形制。《禮記·禮器》記載:"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為隘矣。故君子行禮,不以菲廢禮,不以美沒禮。故食禮:主君親饋,則客祭;主人不親饋,客不祭。故君子苟無禮,雖美不食焉。故曰:『下尊』也。"此處"下尊"特指在祭祀或宴飨場合中,相對于主尊器而言形制較簡樸的配套酒器。
二、社會關系稱謂 作敬辭使用時,指代身份地位低于己方的對象。《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釋為"對地位、輩分低于己者之敬稱",常見于明清文獻中。如明代《醒世恒言》有"下尊既有此意,待老夫與拙荊商議"的用法,體現傳統交際中自上而下的禮儀規範。
該詞現代漢語已罕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領域。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未收錄此詞,建議專業研究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下尊”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味淡質差的酒,屬于古代酒類等級劃分中的下等品類。以下是詳細解釋:
“下尊”指代品質較低的酒,通常以粟米(即小米)為原料釀造。根據《漢書》注引如淳的說法,古代按釀酒原料劃分等級:
這一分類源自漢代律法,反映了古代對酒品質的嚴格區分。顔師古在《漢書·平當傳》注釋中強調,酒質優劣更多取決于釀造工藝而非單純原料。
在文學或口語中,“下尊”可引申為放下尊嚴、屈就的比喻義,例如:
“古語有雲‘兵不厭詐’,要想在戰場上克敵制勝,就應該放下尊嚴(下尊),不擇手段。”
“下尊”主要用于描述古代低等酒類,現代語境中偶作比喻使用。其詞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及上下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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