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交給下面讨論。《史記·韓長孺列傳》:“ 匈奴 來請和親,天子下議。”
(2).寫下意見。《南史·齊紀上》:“﹝帝﹞因索筆下議,餘并注同。”
“下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現結合權威文獻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交由下級讨論決策
指将議題交付給下級官員或群體商議,常見于古代政務決策流程。如《史記·韓長孺列傳》記載:“匈奴來請和親,天子下議”,意為漢天子将匈奴和親之事交由群臣讨論。
寫下意見或批注
指以書面形式提出見解。如《南史·齊紀上》描述:“(帝)因索筆下議,餘并注同”,指皇帝要求臣子用筆寫下意見,其他官員附議。
二、詞源解析
三、典型用例
該詞常出現在涉及古代政治決策或文書批複的語境中,如史書對朝政議事流程的記錄。例如《史記》中的用例,體現了君主集權制度下的議事規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中的用法,可參考《史記》《南史》等文獻原文。
下議(xià yì)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下級的議事活動或者經過下級的讨論後作出的決策。
下議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一”和“讠”。它的總筆畫數為5畫。
下議是由“下”和“議”兩個漢字組合而成的。其中,“下”比較容易理解,表示低于或者次于。而“議”則表示通過讨論來達成共識。繁體字中的下議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差異。如果按照古時候的寫法,下議可以寫作“下議”。
1. 作為總經理,我會認真聽取各個部門的下議,然後做出最佳決策。
2. 在下級會議中,他們達成了共識,作出了一項重要的下議。
部分以“下議”為組詞成分的詞語有:下議院(指國家立法機構中的下級議會)、下議員(指下級議會中的議員)等。
近義詞:底下決策、下級決策、下屬決策
反義詞:上議、上級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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