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瑕謫 ”。玉上的斑痕。比喻人的缺點、過錯。《管子·水地》:“夫玉,溫潤以澤,仁也……瑕適皆見,精也。” 尹知章 注:“瑕適,玉病也。” 晉 道安 《<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序》:“幸我同好,飾其瑕讁也。” 唐 韓愈 《唐故朝散大夫尚書庫部郎中鄭君墓志銘》:“洞然渾樸絶瑕謫,甲子一終反玄宅。” 宋 蘇轼 《追錢正輔表兄至博羅賦詩為别》:“何時曠蕩洗瑕謫,與君歸駕相追攀。”
“瑕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讀音:xiá shì
本義:指玉器上的斑痕或瑕疵()。
比喻義:引申為人的缺點、過錯,常用于形容人或事物存在的不完美之處()。
最早見于《管子·水地》:“夫玉,溫潤以澤,仁也……瑕適皆見,精也。” 尹知章注:“瑕適,玉病也。” 。
唐代韓愈、宋代蘇轼等文人也曾借用此詞表達對人性或事物缺憾的思考()。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瑕適”在特定語境下可理解為“雖有缺點但整體適合”,但這種用法較少見且權威性存疑()。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管子》等文獻原文。
《瑕適》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有缺陷但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它形容事物或人存在某些瑕疵或不完美,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可以被接受或容忍。
《瑕適》拆分成兩個部首:玉(yù)和辶(chuò)。劃分成五個筆畫。
《瑕適》有兩種常見的繁體寫法:「瑕習」和「瑕慽」。它源自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和語言。
在古代,「瑕適」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瑕」的上半部分可能寫作「石」,下半部分寫作「砂」,「適」可能寫作「大」加上比「止」更複雜的下半部分。這些變化是由于漢字演變和書寫規範的變化導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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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適宜、適應、適度、適當、適合、適用、適量、可適性
可容忍、不完美但可以接受、可以原諒、有缺陷但可接受的
完美、沒有瑕疵的、不可接受的、無法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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