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周禮》樂官名。《周禮·春官·序官》:“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 鄭玄 注:“凡樂之歌,必使瞽矇者為焉。命其賢知者以為大師、小師。”《周禮·春官·小師》:“小師,掌教鼓、鼗、柷、敔、塤、簫、管、弦、歌。”
(2). 周 代指王不自出之師。《周禮·秋官·小司寇》:“小師涖戮。” 鄭玄 注:“小師,王不自出之師。”
(3).古代帝王為貴族顯宦子弟開辦的低級學校的教師。《尚書大傳》卷四:“小師,取小學之賢者登之。”
(4).受戒未滿十夏之僧侶。《釋氏要覽·師資小師》:“受戒十夏以前,西天皆稱小師。”《古今小說·簡帖僧巧騙皇甫妻》:“我這本師,卻是 墦臺寺 裡監院,手頭有百十錢,剃度這廝做小師。”
(5).為僧人的謙稱。《太平廣記》卷一六○引 唐 無名氏《異聞錄·秀師言記》:“﹝ 神秀 ﹞師曰:……死後乞九郎作窣堵坡於此,為小師藏骸之所。”
(6).為對年輕出家人的稱呼。 宋 王谠 《唐語林·栖逸》:“﹝ 南嶽 道士﹞ 良逸 母為 喜王寺 尼,寺中皆呼 良逸 為小師。”
"小師"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分析:
一、佛教術語
二、古代教育制度 《漢語大詞典》收錄其曆史用法,指未取得正式科舉功名的年輕學者,常見于宋明文獻。如朱熹《小學》注:"小師謂未達之士",反映古代教育階梯制度。
三、特殊語境延伸
“小師”一詞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多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樂官名稱
源于《周禮》,指掌管樂器演奏和教學的官職,與“大師”并列,但等級較低(大師為下大夫,小師為上士)。其職責包括教授鼓、鼗、柷、敔等樂器(見《周禮·春官·小師》)。
軍事術語
周代特指“王不自出之師”,即周王未親自率軍的軍事行動,相關記載見于《周禮·秋官·小司寇》鄭玄注。
教育職務
古代貴族子弟低級學校的教師,負責基礎教育。《尚書大傳》提到“小師”需選拔自“小學之賢者”。
佛教稱謂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禮制、軍事、教育及宗教等多領域用法,核心含義均指向等級或資曆較低的角色。需注意具體語境中的差異,如佛教相關用法在唐代文獻中尤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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