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諸侯每年派大夫聘問于天子。《禮記·王制》:“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鄭玄 注:“比年,每歲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則君自行。”
"小聘"是中國古代婚姻禮儀"六禮"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特指訂婚禮儀,規模較"大聘"為輕。其核心含義與儀式内容如下:
小聘指男方在正式迎娶前,向女方家贈送相對簡約的訂婚禮物(如雁、帛、首飾等),以确立婚約關系。此儀式象征雙方家庭對婚姻的初步确認,是"納征"(大聘)前的約定程式。《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舊時訂婚,男家向女家緻送較輕的聘禮,相對于'大聘'而言。"
男方通常以"雁"為禮(取雁守時守信之意),輔以布帛、首飾等。禮物數量與價值低于"大聘",重在儀式性而非財物規模,體現"禮輕意重"的傳統觀念。
女方受禮即表示婚約成立,雙方需遵守信諾。《禮記·昏義》載:"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雁",其中"納吉"(即小聘)是婚約定立的關鍵步驟。
通過公開儀式強化婚姻的合法性,使婚約獲得宗族與社會的認可,為後續"大聘"(納征)奠定基礎。
環節 | 小聘(納吉) | 大聘(納征) |
---|---|---|
性質 | 訂婚禮 | 聘婚禮 |
禮物 | 雁、帛等象征性物品 | 聘金、貴重財物 |
目的 | 确立婚約 | 完成財禮程式 |
時序 | 早于大聘 | 婚期前最後禮儀步驟 |
小聘之禮起源于周代"六禮",唐宋後逐漸簡化,部分地域與"問名"合并。明清時期,民間多以"下小定"代稱,保留交換信物、宴請媒人等習俗,但具體形式因地域而異。近代以來,傳統六禮多簡化為"訂婚""結婚"兩階段,小聘習俗逐漸淡化。
權威參考來源:
“小聘”是一個源自古代禮儀制度的詞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小聘”指周代諸侯每年派遣大夫向天子進行禮節性訪問的制度,屬于古代朝貢體系的一部分。與之對應的還有“大聘”(每三年派卿出使)和“朝”(每五年諸侯親自朝見天子)。
文獻來源
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王制》:“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鄭玄注解:“比年,每歲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則君自行。”。
制度内涵
通過定期派遣不同級别的使者,諸侯向天子表達臣服與尊崇,同時天子借此維護中央權威,強化宗法關系。
若需進一步了解周代禮制,可參考《禮記》原文或相關史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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