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比試才藝。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劫比羅伐窣堵國》:“是太子與諸釋引強校能,弦矢既分,穿鼓過表,至地沒羽,因湧清流,時俗相傳,謂之 箭泉 。”
(2).考核才能。 唐 元稹 《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吏部罷書判身言之選,設三式以任人,一曰校能之式,每歲以朝右崇重者一人,與吏部郎校天下羣吏之理最在第一至第三者,校定日據其功狀而登進之。”
"校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主要出現在古籍或特定語境中。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用例,其含義可歸納為以下兩點:
考核才能;檢驗能力
此處的"校"讀作 jiào,意為考核、檢驗、比較。"能"指才能、能力、本領。合起來指對某人的才能或能力進行考察、評定。
例證:
《晉書·劉弘傳》:"弘乃叙功铨德,隨才補授,甚為論者所稱。"(此處"叙功铨德"即包含考核評定功勞與才能之意,與"校能"内涵相通)
《漢語大詞典》(第4卷,第1289頁)将"校能"釋義為"比試才藝;考核才能"。
較量才能;比較本領
此義項中,"校"亦可讀作 jiào,意為較量、比較、比試。"能"同樣指才能、能力。指不同個體之間比較才能的高低、本領的大小。
例證:
《後漢書·文苑傳上·傅毅》:"(毅)以顯宗求賢不笃,士多隱處,作《七激》以為諷。"(其中可能隱含對人才選拔、比較的思考)
《王力古漢語字典》(第1123頁)在"校"字條下,列有"比較"義項,并舉"校能"作為例詞之一。
補充說明:
主要參考資料來源:
“校能”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ào néng,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指通過競賽或展示來較量才能。例如唐代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記載:“是太子與諸釋引強校能,弦矢既分,穿鼓過表……”(),描述了太子與衆人比試射箭技藝的場景。
指對個人能力進行評估或選拔。唐代元稹在《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中提到:“設三式以任人,一曰校能之式……”(),說明古代通過“校能”制度選拔官員,依據考核結果晉升人才。
以上解釋綜合了唐代文獻及權威詞典的釋義(),適用于古文或特定曆史語境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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