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all family; nuclear family] 人口較少的家庭,一般指青年男女婚後單獨生活的家庭
人口較少的家庭。通常指與父母分居的青年夫婦家庭。 王西彥 《靜水裡的魚》:“一個原該是幸福美滿的小家庭,弄得整天彌漫着愁雲慘霧。”《花城》1981年第2期:“ 容志行 三十歲時,才總算走上了‘必由之路’,建立了小家庭。”
“小家庭”指人口較少的家庭結構,通常有以下特點:
核心成員構成
一般由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組成,屬于“核心家庭”類型。部分情況下也指青年夫婦婚後脫離父母獨立生活的家庭模式。
與大家庭的區别
區别于包含祖父母、已婚子女等多代同堂的大家庭,小家庭更強調代際分離和獨立性。
社會背景與功能
隨着現代化發展,小家庭成為主流模式,反映了個人對獨立生活的追求。其結構更簡單,成員關系更緊密,便于應對快節奏社會需求。
文學與實例參考
王西彥在《靜水裡的魚》中描述小家庭因矛盾陷入困境,而《花城》則提到足球運動員容志行30歲建立小家庭的例子。
其他别稱與擴展
在漢語辭典中,也被稱為“核心家庭”。部分定義将僅夫妻二人未育子女的情況也納入範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案例或社會統計數據,可參考相關搜索來源。
《小家庭》是指由夫妻和子女組成的家庭單位。它代表着一個相對較小的生活圈,通常具有親密、溫馨的特點。
《小家庭》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小”和“宀”。其中,“小”部表示小型、年幼,而“宀”部意味着住宅。它的總筆畫數為11。
《小家庭》這個詞源于中國古代的家庭結構。在傳統的華人社會中,家庭由多個世代居住在一起的現象很常見,這種大家庭被稱為“大家庭”。然而,隨着社會的變遷和發展,越來越多的家庭改為選擇生活在一個相對較小的單元,也就是現今人們常說的“小家庭”。
在繁體字中,小家庭的寫法并沒有變化,仍然是“小家庭”。
在古代漢字中,小家庭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由于缺乏合適的曆史文獻文本,具體的古代寫法無法得到确切的确認。
1. 他們過着安甯、幸福的小家庭生活。
2. 她非常注重家庭的和睦與幸福,因此往往把小家庭當作她的一切。
小家具、小家細、小家碧玉、小家碧、小家碧沙、小家碧湖。
核心家庭、小型家庭、三口之家。
大家庭、多世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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