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效技 ”。亦作“効伎”。猶獻技。 晉 陸機 《文賦》:“辭程才以效伎,意司契而為匠。” 南朝 梁 蕭統 《七契》:“ 養由 輕盼則林摧鷙獸, 蒲且 效技則虛下翔禽。” 唐 柳宗元 《永州新堂記》:“凡其物類莫不合形輔勢,効伎於堂廡之下。”
“效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結合文獻和字義進行以下解析:
“效伎”讀作xiào jì,意為展示技藝或才能,即“獻技”之意。該詞在古籍中常以異體形式出現,如“效技”“効伎”等。
該詞屬于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古典文學或學術研究。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與“效技”(側重模仿技巧)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文賦》《七契》等古籍。
《效伎》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模仿伎藝表演或效仿表演。傳統的伎藝指的是擅長歌舞、戲曲等藝術形式的人,而《效伎》則專指模仿這些伎藝表演的人。
《效伎》由“攸” 和 “亻” 兩個部首組成。它的拆分筆畫為9畫。
該詞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模仿伶人”。它最早出現在清代鄭樵的《皇明新語》一書中,是在描述表演技巧優秀的藝人能夠模仿戲曲表演的才能時使用的。
《效伎》的繁體字為《效傢》。
在古代漢字演變過程中,有許多寫法的變化。古時候寫《效伎》的方式是類似于“效個”,字形略有不同,但意思相同。
1. 他在舞台上的表演如同一個《效伎》,完美地模仿了京劇表演藝術。
2. 這位演員通過學習歌舞戲曲,成功地成為了一名出色的《效伎》。
1. 伎藝
2. 伎倆
3. 伎倆
4. 伎術
5. 伶人
1. 模仿藝人
2. 模拟演員
3. 假扮藝人
4. 聽話者
5. 學樣表演者
1. 原創表演者
2. 自我風格藝人
3. 創新演員
4. 真實演繹者
5. 獨特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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