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朝議的意思、朝議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朝議的解釋

(1).謂在朝中議政。《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孝景 時每朝議大事, 條侯 、 魏其侯 ,諸列侯莫敢與亢禮。” 清 恽敬 《上董蔗林中堂書》:“下之於上也,有奏狀之言,有制詔之辭,有朝議之公,有輿論之詳,易矣而實難。”

(2).指朝廷的評議、決議。 晉 潘嶽 《關中詩》:“翹翹 趙王 ,請徒三萬,朝議惟疑,未逞斯願。”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杭學遊士聚散》:“ 淳祐 辛亥, 鄭丞相 清之 當國,朝議以遊士多無檢束。” 清 李清 《三垣筆記》上:“朝議以國計不足,暫借民間房租一年,於是怨聲沸京城,呼 崇禎 為重徵。”

(3).朝議大夫的省稱。始置于 隋 ,散官。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四:“ 秦忠獻 與人簡尺多雲丈,世俗傚之,雖貽晚進書,亦雲丈,知州以上則稱朝議,以下皆學士。”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朝議”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及特點:

一、基本釋義

  1. 在朝中議政的活動
    指官員在朝廷上讨論國家大事的行為,例如《史記》記載漢景帝時期“每朝議大事,條侯、魏其侯,諸列侯莫敢與亢禮”。

  2. 朝廷的評議與決議
    表示經過讨論形成的官方決策,如晉代潘嶽《關中詩》中“朝議惟疑,未逞斯願”,即指朝廷對趙王請求的商議結果。

  3. 官職名稱的簡稱
    隋代始設“朝議大夫”作為散官職位,唐宋沿用,明清時為四品官階。


二、作為政治制度的特點

  1. 組織形式
    分為“廷議”和“集議”兩種:

    • 廷議:皇帝主持朝會時,百官當朝提出并讨論事務;
    • 集議:皇帝将事務下放至特定官員群體(如九卿)商議後再上報。
  2. 内容範圍
    涵蓋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國家核心事務,例如漢代對諸侯政策的制定、宋代對科舉制度的調整等。

  3. 作用與局限

    • 作用:通過集思廣益減少決策失誤,鞏固皇權;
    • 局限:最終裁決權仍歸皇帝,如明代借“朝議”名義征收房産稅引發民怨。

三、曆史案例


四、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朝議”可比喻為政府或企業的高層決策會議,但其核心仍保留“集議—決斷”的古代政治智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或制度演變,可查閱《史記》《雲麓漫鈔》等文獻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二

《朝議》是一個漢語詞彙,用于描述在朝廷中舉行的議事活動。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頭部部首),右邊是“言”(言字旁部首),共有9畫。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朝議是指在朝廷中由君主或高級官員主持的議事活動。《朝議》的繁體字寫作「朝議」。 古代漢字在書寫形式上有所不同,而《朝議》也不例外。在古代,它的寫法是類似于「爻阝言」的形式,形狀略有不同,但整體的意義和詞義相同。 以下是一些關于《朝議》的例句: 1. 朝議需要達成一緻意見,以推動國家的發展。 2. 君主在朝議中會聽取重要官員的建議和意見。 一些相關的組詞包括:“宮廷”、“朝廷”、“政務”、“會議”等。近義詞可以包括:“宴會”、“讨論”、“協商”等。反義詞則可以是:“個人決策”、“獨裁”、“專斷”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