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的和大的。有時猶雲一切、所有。《書·顧命》:“柔遠能邇,安勸小大庶邦。”《左傳·莊公十年》:“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北史·樂運傳》:“大尊比來小大之事,多獨斷之。” 清 黃鷟來 《詠史》之一:“曠觀宇宙内,小大何相蒙?”
(2).引申指長的和幼的、輕的和重的等。《荀子·非相》:“故長短小大善惡形相,非吉兇也。”《詩·小雅·楚茨》:“既醉既飽,小大稽首。” 鄭玄 箋:“小大,猶長幼也。”《禮記·王制》:“疑獄,氾與衆共之。衆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鄭玄 注:“小大,猶輕重也。”《禮記·樂記》:“律小大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 鄭玄 注:“小大,謂高聲正聲之類也。”
(3).特指小孩和大人。意謂全家。 晉 王羲之 《十七帖》:“瞻近無緣,省告,但有悲歎。足下小大悉平安也。” 晉 王羲之 《十七帖》:“ 武 妹小大佳也。”
(4).指兒子。《三國志·魏志·公孫度傳》“ 淵 亦恐 權 遠不可恃,且貪貨物,誘至其使,悉斬送 彌 晏 ”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 宿舒 、 孫綜 前到 吳 ,賊 權 問臣家内小大, 舒 、綜對臣有三息。” 宋 張齊賢 《洛陽搢紳舊聞記·安中令大度》:“喚小大取鐁鑼将篦照來。中令自就地取幞頭,用公服袖揩拭。”
"小大"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内涵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詞義本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該詞最早見于先秦文獻,由對立反義詞素"小"與"大"構成,既保留單字本義又形成特殊複合義。作為名詞時指代不同年齡群體,《尚書·無逸》"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句注疏中,"小大"特指年幼者與年長者。作形容詞時表示規模差異,《禮記·樂記》"小大相成"即指不同體量事物的相輔相成。
二、語法功能(《古漢語虛詞詞典》) 在特殊句式中具備副詞屬性,《詩經·魯頌·閟宮》"奄有龜蒙,遂荒大東"鄭玄箋注"小大盡取"顯示其表範圍周遍性,相當于"無論大小"的強調用法。這種語法現象在漢代文獻中尤為常見。
三、文化語義(《中國禮制史》) 古代禮制語境中具有特殊指代,《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系世,辨昭穆"鄭玄注引杜子春說,"小大"特指王室宗族中的嫡庶之别,成為宗法制度的重要術語。該用法在《春秋公羊傳》何休解诂中得到進一步闡釋。
“小大”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以下幾種解釋:
泛指事物或群體的整體性
指“小的和大的”,常用來表示一切事物或全部成員,如《左傳》中“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即強調無論案件大小都需謹慎處理。在晉代王羲之《十七帖》中,“足下小大悉平安也”則指全家所有人平安。
引申為分類或對比關系
可表示長幼、輕重、高低等對立概念。例如《禮記》提到“小大”指法律中的輕重緩急,《荀子·非相》則以“長短小大”形容人的形貌特征。
特指家庭成員
在書信或文獻中常代指全家,如王羲之《十七帖》中的“武妹小大佳也”,即表達對對方全家安好的關切。
指代兒子
部分古籍中“小大”直接指兒子。例如《三國志》裴松之注引《魏略》提到“臣有三息(兒子)”,而原文用“小大”概括。
補充說明:現代漢語中“小大”使用較少,多見于古文或仿古語境。若需具體分析某一文獻中的含義,需結合上下文進一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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