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nack;refreshment]∶指分量少而价钱低的菜或粽子、元宵、年糕等食品
小吃店
(2) [cold dish]∶西餐中的冷盘
亦作“ 小吃 ”。1.正式饭菜以外的熟食,多指下酒菜。《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三汤十菜,添案小喫,顷刻间,摆满了桌子。”《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景兰江 叫了一卖一钱二分银子的杂膾,两碟小吃。那小吃一样是炒肉皮,一样就是黄豆芽。”《镜花缘》第十二回:“酒过一二巡,则上小盘小碗,其名南唤‘小吃’,北呼‘热炒’。”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小秦淮录》:“ 小东门街 多食肆,有熟羊肉店……先以羊肉杂碎饲客,谓之小吃,然后进羊肉羹饭。”
(2).今多指点心铺出售的熟食或饭馆中的经济膳食。 艾芜 《人生哲学的一课》:“我缓缓地顺着街边走,向着那些伙计匆匆忙忙正做面饼的铺面,以及老太婆带着睡眼坐守的小吃摊子,溜着老鹰似的眼睛。”
(3).西餐中的冷盘。
见“ 小喫 ”。
小吃的汉语词典释义与考据
一、基础定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权威释义,“小吃”指:
此定义强调其区别于正餐的“轻量性”与“便捷性”,是汉语通用语境的核心含义。
二、历史语义演变
《汉语大词典》追溯其词源,指出“小吃”最早见于宋代吴自牧《梦粱录》,特指正餐外的辅助性饮食,如“茶食”“点心”类。明清时期渐与市井摊贩关联,衍生出“经济实惠的街头食品”义项。这一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饮食文化中“非正式餐食”的社会功能。
三、文化内涵延伸
现代民俗学研究进一步扩展其外延:小吃承载地域文化符号(如北京豆汁、四川担担面),是地方物产、工艺与口味的浓缩体现;同时作为民俗活动载体(如节日糕点、祭祀茶食),具有社会联结功能。此视角赋予“小吃”超越字面的文化人类学意义。
四、地域性特征
需注意词义的地域差异:北方语境侧重“非主食的佐餐小菜”,南方(尤其闽粤)则倾向指“街头风味零食”。这种差异源于中国“南米北面”的主食结构及商贸传统,印证了汉语词汇在跨方言区的动态发展。
权威参考来源
“小吃”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狭义概念
指分量少、价格低的非正餐食品,如粽子、元宵、年糕等,或西餐中的冷盘。这类食品常见于小吃店或作为宴席点缀。
广义延伸
泛指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食品,如北京焦圈、武汉热干面、香港肠粉等。这类小吃反映当地物质文化,是游子寄托乡愁的对象。
小吃不仅是饮食符号,更承载地域文化认同。例如北京称小吃为“碰头食”,强调其社交属性;香港称“小食”,突出便捷性。部分小吃制作工艺复杂,已发展为饮食文化代表。
如需了解更多地方小吃案例或历史演变,可参考、4、5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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