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曆書。 漢 劉向 《新序·雜事二》:“ 子賤 辭去,因請借善書者二人,使書憲書教品。”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賣憲書》:“十月頒曆以後,大小書肆出售憲書。”《綠野仙蹤》第六六回:“次日, 龐氏 一早又取過憲書來,着貢生擇日子。” 老舍 《柳家大院》:“ 老王 和我借憲書抽她的嘴巴。”
“憲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曆書(即記載節氣、日期等信息的傳統日曆),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憲書”即曆書,是古代用于指導農事、日常生活及擇吉的傳統日曆。該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劉向《新序·雜事二》中記載:“子賤辭去,因請借善書者二人,使書憲書教品。”。
曆史應用
隨着公曆普及,“憲書”一詞逐漸被“日曆”“黃曆”取代,但在方言或特定語境中仍有使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曆法制度或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新序》《燕京歲時記》等原始典籍。
憲書是指憲法的書籍或文件。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國家的政治制度、國家機構的組織、權力的運行方式、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等。
憲書的拆分部首是宀(宀字頭)和言(讠字旁),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憲書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宣公二十五年》的記載中,是指宣傳立憲的書籍。
憲書的繁體字為憲書。
在古時候,憲書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但大緻上保持了現代的基本形狀。
憲書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憲章、憲法、憲典、憲政等。
憲法、法典、立法。
違憲、非法、不合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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