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rtyr] 對烈士、殉難者的尊稱
革命先烈
為諸先烈。——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2) 又
諸先烈之犧牲
先烈遺志
(1).祖先的功業。《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 孔 傳:“使能繼先王之功業。” 南朝 梁 沉約 《南郊恩诏》之三:“仰尋先烈,思緻升平。” 魯迅 《漢文學史綱要》第八篇:“ 魏 晉 以來,逮相師法,用以叙先烈,述祖德。”
(2).建有功業的先人。 唐 杜牧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禮部尚書崔公行狀》:“易名定謚,為國常典,敢書先烈,達于執事,附于史氏雲爾。” 宋 司馬光 《進古文孝經指解表》:“伏惟尊號皇帝陛下,純孝之性發於自然,動靜雲為,必咨訓典,起居出入,不忘先烈。” 清 錢謙益 《戶部廣西清吏司主事李孔度授承德郎制》:“爾先人昭事我祖,公望巋然;爾尚佽我多艱,無忘先烈。”
(3).對烈士的尊稱。 徐特立 《論國民公德》:“愛國不要成為完全是思想上的,要用愛國的思想推動行動,并且不要忘記百年來為祖國流血的先烈。”
先烈(xiān liè)是現代漢語中具有崇高語義色彩的專有名詞,其釋義與用法可從以下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闡釋:
本義
指為正義事業(尤指民族解放、革命鬥争)犧牲生命的志士。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釋義強調“為革命事業犧牲生命的人” 。
引申義
廣義涵蓋曆史上為國家、民族獻身的英雄人物,如抗敵将領、愛國志士等。
來源:《辭海》(第7版)上海辭書出版社,擴展釋義至“為正義事業死難者” 。
古義溯源
“先”表時間次序(早前),“烈”原指剛直、壯偉(《說文解字》:“烈,火猛也”),後引申為“功業”“犧牲”。
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考據“烈”的語義演化 。
現代定型
20世紀初,“先烈”成為辛亥革命後對革命犧牲者的尊稱,後納入法定用語(如《烈士褒揚條例》)。
來源:《中國近現代曆史大辭典》中華書局,記載詞義的時代固化過程 。
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條明确“先烈”適用于“近代以來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犧牲的英烈”。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方網站立法釋義 。
社會儀式
“祭奠革命先烈”為法定紀念活動(如清明節公祭),體現國家層面對詞義的規範性使用。
來源:《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中共中央印發文件 。
來源:《漢語同義詞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對比三詞語義差異 。
在漢語語境中,“先烈”承載集體記憶與精神圖騰功能,常見于:
來源:《中國社會文化關鍵詞》清華大學出版社,解析詞彙的文化負載 。
“先烈”一詞的詳細解釋可從以下三個層面展開:
一、基本含義 指為民族、國家或正義事業獻出生命的傑出人物,是對烈士的尊稱。現代語境中特指革命戰争時期犧牲的英雄人物,如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中提到的"諸先烈"。
二、詞義演變
古代用法
原指祖先建立的功業(《書·冏命》),或功勳卓著的先人(南朝沈約《南郊恩诏》),如魯迅曾用"先烈"指代曆史上有建樹的前輩。
現代延伸
發展為專指為社會發展獻出生命的仁人志士,強調"用生命和鮮血為後人奮鬥"的犧牲精神。
三、使用特點
該詞常見于紀念性語境,承載着對犧牲者的崇高敬意與曆史傳承意識。如需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漢典》等辭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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