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arched rice]∶炒過的大米
(2) [millet stir-fried in butter]∶蒙族人用牛油炒糜子米做成的日常食物
(1).将米炒熟。《南史·陳紀上·武帝》:“ 齊 所據城中無水,水一合貿米一升,一升米貿絹一匹,或炒米食之。”
(2).指炒熟的米及用炒米制成的食品。《儒林外史》第三回:“﹝ 申祥甫 ﹞買了四隻鷄,五十個蛋和些炒米、歡圑之類,親自上縣來賀喜。”
(3). 蒙古 族人民的日常食物。用煮熟後再炒熟去殼的糜子米拌牛奶或黃油做成。
炒米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傳統詞彙,其核心指代兩種食品形态:
一、炒制米粒
指将生米放入鍋中幹炒至熟透的加工方式,成品呈金黃色,質地酥脆。這種炒米可直接食用,也可用熱水沖泡成"炒米茶",常見于中國北方及部分南方地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二、蒸糯米的再加工制品
特指将蒸熟的糯米晾幹後二次炒制的食品,屬蒙古族傳統主食"蒙古炒米"(蒙語稱"胡日森布達")。該工藝需經蒸、炒、碾三道工序,成品便于保存,常與奶茶、奶制品搭配食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炒"為高溫幹熱加工法,"米"在古漢語中既指稻粟等谷物,亦指脫殼籽實,二字組合精準體現了食物制作工藝與原料特征(《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該詞最早見于元代《飲膳正要》食譜文獻,印證了其曆史傳承脈絡。
“炒米”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和用途有所不同,主要包含以下幾種解釋:
字面解釋
指将米(通常為糯米或糜子米)經過炒制加工而成的食品。加工方式包括浸泡、蒸煮、晾幹後再炒熟,形成酥脆口感。
曆史文獻中的記載
《南史·陳武帝本紀》提到“炒米食之”,指古代在物資匮乏時以炒米充饑的用法;《儒林外史》中也提到“炒米”作為賀禮,可見其曾是民間常見食品。
制作與用途
蒙古語稱“蒙古勒阿木”或“豪日森巴達”,用糜子米煮熟後炒制去殼,拌入牛奶或黃油制成,是蒙古族的日常主食,具有充饑耐餓、便于攜帶的特點。
特點
色黃不焦、米粒堅實,泡入奶茶後口感酥香,是草原遊牧文化的代表性食物。
傳統工藝需經過蒸、炒、碾等多道工序,部分加工方法會保留糜子中的維生素,如浸泡時水溶性維生素滲入米粒,提升營養價值。
“炒米”涵蓋食品加工方式、曆史應急食物、民族特色主食及地方習俗等多重含義。如需更完整的文獻或食譜細節,可參考《南史》《儒林外史》或蒙古族飲食文化資料。
黯沮百節邊事虿發暢行無礙唱詩班趁船齒牙餘論寵私春祠跐蹈氐房頂瓜皮獨萿鵝黃酒風清弊絶凫胫鶴膝負業胕腫格裡曆攻過箴阙狗幦鹳鷒海屋添籌漢案戶懷來嫮忌較切進禨拘略俊才潰版領選理葺麗飾龍角漏勺緑荔枝廟祧謬僻蜜滓男大當娶牛頭不對馬面潛科學契面銀情甘沙鸨勺水煞認私慕唐三彩天阙田啬夫頽阘土元瓦椀勿忘在莒先春嫺靜偕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