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鄉大夫。《左傳·襄公九年》:“二師令四鄉正敬享,祝宗用馬于四墉,祀 盤庚 于西門之外。” 杜預 注:“鄉正,鄉大夫。”《逸周書·大匡》:“賦灑其币,鄉正保貸。” 朱右曾 校釋:“鄉正,鄉大夫也。《春秋傳》曰:使四鄉正敬享。保而後貸,防姦欺也。”參見“ 鄉大夫 ”。
(2). 隋 唐 以五百戶為鄉,置鄉正一人。理民間訴訟。《隋書·李德林傳》:“ 威 又奏置五百家鄉正,即令理民間辭訟。”《舊唐書·高士廉傳》:“ 竇軌 之鎮 益州 也,聞而召見( 朱桃椎 ),遺以衣服,逼為鄉正。”
(3).舊時有些地方稱鄉長。 許地山 《綴網勞蛛·枯楊生花》:“我又不是 滄海 底鄉正,不一定就能認識她。”
“鄉正”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文化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基本釋義
延伸内涵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地方治理體系或文學作品中的鄉土人物形象,如唐代高士廉曾舉薦隱士朱桃椎為鄉正,現代則多見于曆史研究或方言表述。
《鄉正》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鄉村中的政務官員,主要負責管理鄉村事務,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政策。
《鄉正》的部首為氵(水)和正(正義),總共有9個筆畫。
《鄉正》一詞來源于古代漢字,古代鄉村社會中設立的行政職務。在古代,鄉正是鄉村的行政官員,負責管理各項事務,确保鄉村的安定和秩序。
《鄉正》的繁體字為「鄉正」。
古代漢字《鄉正》可以寫作「鄉正」。
1. 鄉正每年都會組織村民參與農田整治工作。
2. 他被評為鄉正後,開始緻力于推動鄉村發展。
1. 鄉長
2. 鄉警
3. 鄉民
1. 鄉官
2. 鄉務員
3. 鄉村官員
城市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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