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擇地定居。《書·洛诰》:“公( 周公 )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 周 匹休。” 章炳麟 《排滿平議》:“藉令 馬 ( 馬融 )、 高 ( 高誘 )舊訓或有差譌,則 三苗 容是今之 苗 族,然其相宅神州,與 漢 族孰先孰後,史官亦無以質言矣。”
(2).舊時迷信,以觀察地形地物判定住屋吉兇的一種方術。《晉書·魏舒傳》:“﹝ 舒 ﹞少孤,為外家 甯氏 所養。 甯氏 起宅,相宅者雲:‘當出貴甥。’” 宋 何薳 《春渚紀聞·烏程三魁》:“ 餘拂 君厚 , 霅川 人也。其居在 漢 銅官廟 後,溪山環合。有相宅者言:‘此地當出大魁。’”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楊府水渠》:“一僧善相宅,雲:‘此龜形也,得水則吉,失水則兇。’”
“相宅”是中國傳統建築文化中的重要概念,特指通過特定方法觀察、分析和選擇住宅(陽宅)或墓地(陰宅)的地理環境、方位布局,以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趨吉避兇的行為和實踐。其核心内涵可從以下角度詳細闡釋:
字義解析
“相”意為觀察、審視、選擇;“宅”指人所居處的房屋或場所。合稱“相宅”,即指對居住環境進行系統的勘察與評估。
核心目的
通過分析地形、水文、方位、氣場等因素,判斷居所是否符合“藏風聚氣”的自然法則,旨在營造宜居環境,保障居住者身心健康、家宅安甯、運勢昌隆(《黃帝宅經·序》)。
起源與發展
相宅術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周禮·地官》記載“大司徒之職,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說明早期已存在系統的擇居理論。漢代“堪輿”(風水)學說興起後,相宅理論逐漸體系化,并融入陰陽五行、八卦九宮等哲學思想(《史記·日者列傳》)。
理論依據
以“天人合一”為哲學基礎,強調人居環境與自然宇宙的關聯性。主要技術體系包括:
選址原則
工具與操作
主要依賴羅盤(風水羅經)定向,結合《河圖》《洛書》數理推演,輔以望氣、嘗土等經驗方法(《地理人子須知》)。
文化遺産屬性
相宅術是中國傳統人居環境科學的組成部分,反映了古人對生态平衡的樸素認知,已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如“風水文化”項目)。
現代應用啟示
其強調的“因地制宜”“避風向陽”“景觀協調”等原則,與現代建築學、環境心理學、生态規劃理念高度契合,為當代綠色建築與可持續發展提供文化參考(清華大學建築學院相關研究)。
權威參考文獻:
“相宅”是一個漢語詞彙,包含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擇地定居
指通過考察地理環境選擇適宜的居住地。例如《尚書·洛诰》記載周公通過“相宅”選定都城位置,《周禮》中也提到用“土圭之法”測量日影方位以确定建築選址()。
風水方術
古代一種通過觀察地形、地貌判斷房屋吉兇的迷信活動。例如《晉書》記載相宅者預言某宅會出顯貴之人(),宋代文獻《春渚紀聞》也有類似案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案例或風水流派,可參考、4、7的文獻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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