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擇地定居。《書·洛诰》:“公( 周公 )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 周 匹休。” 章炳麟 《排滿平議》:“藉令 馬 ( 馬融 )、 高 ( 高誘 )舊訓或有差譌,則 三苗 容是今之 苗 族,然其相宅神州,與 漢 族孰先孰後,史官亦無以質言矣。”
(2).舊時迷信,以觀察地形地物判定住屋吉兇的一種方術。《晉書·魏舒傳》:“﹝ 舒 ﹞少孤,為外家 甯氏 所養。 甯氏 起宅,相宅者雲:‘當出貴甥。’” 宋 何薳 《春渚紀聞·烏程三魁》:“ 餘拂 君厚 , 霅川 人也。其居在 漢 銅官廟 後,溪山環合。有相宅者言:‘此地當出大魁。’”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楊府水渠》:“一僧善相宅,雲:‘此龜形也,得水則吉,失水則兇。’”
“相宅”是一個漢語詞彙,包含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擇地定居
指通過考察地理環境選擇適宜的居住地。例如《尚書·洛诰》記載周公通過“相宅”選定都城位置,《周禮》中也提到用“土圭之法”測量日影方位以确定建築選址()。
風水方術
古代一種通過觀察地形、地貌判斷房屋吉兇的迷信活動。例如《晉書》記載相宅者預言某宅會出顯貴之人(),宋代文獻《春渚紀聞》也有類似案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案例或風水流派,可參考、4、7的文獻記載。
相宅(xiāng zhái)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指兩個人或兩個家庭在一起居住、共同生活。這通常發生在夫妻、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員之間。
相宅由“木”和“宀”兩個部首組成。 “木”(mù)是由“十”和“丨”兩個構件形成的,表示樹木等由根和枝葉組成的部分。 “宀”(mián)是一個單獨的部首,表示屋頂或房屋。
相宅總共有11個筆畫,其中“相”部分為9畫,“宅”部分為2畫。
相宅是中國古代文化中的一個概念,源于儒家思想中的家庭觀念。在古代社會,家庭觀念非常重要,相宅代表了家庭成員之間的親密關系、相互扶持和團結。
傳統繁體字中,相宅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相宅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相的形狀與現代字形基本相同,但是宅的字形有所差異。在古代,宅的字形為“宀”下面是“由”,表示房子中有人居住的意思。
1. 他們結婚後,選擇了相宅生活,共同打造一個溫馨的家。
2. 父母常說:“相宅是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
相宅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形成新詞,比如:
1. 相宅生活
2. 相宅關系
3. 相宅之道
相宅的近義詞包括:
1. 同宅
2. 共宅
3. 同居
相宅的反義詞是:
1. 分宅
2. 獨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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