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鄉論。《舊唐書·薛登傳》:“鄉議決小人之筆,行修無長者之論。”
“鄉議”是一個具有曆史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和功能在不同時期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鄉議”指中國古代基層行政組織的評議制度,核心是通過鄉裡民衆或鄉官的集體讨論,對地方事務或官員政績進行評議,并影響決策。該制度始于西周,盛行于秦漢時期,具有行政監督和民意反饋的雙重性質。
西周至秦漢
鄉議由鄉官(如“三老”)主導,評議結果直接呈報朝廷,成為官員升貶的重要依據。例如漢宣帝時期,京兆尹王尊因政績突出,被鄉三老上書舉薦,最終受到皇帝重用。
唐代
鄉議演變為地方輿論(“鄉論”),《舊唐書》記載其可影響官員仕途評價,如薛登所言“鄉議決小人之筆”,強調鄉裡評議對個人聲譽的作用。
當代語境中,“鄉議”有時被類比為鄉村民主議事活動,強調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自治模式,但這一用法更接近現代基層民主概念,需與曆史制度區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舊唐書》等古籍或研究古代基層治理的權威文獻。
鄉議(xiāng yì)是一個漢字組成的詞語,由“鄉”和“議”兩個字組合而成。它的拆分部首分别是木(mù)和言(yán),總共有13個筆畫。
“鄉議”一詞來源于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在古代,中國的政治組織按照地區劃分,分為鄉、縣、州、郡等不同級别。鄉議即是指在鄉級政治組織中進行的會議和讨論。
“鄉議”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鄉議」。
古代漢字寫法中,表示“鄉議”的字為「鄉議」,其中「鄉」表示鄉級行政單位,“議”表示會議或讨論。在古代,鄉議是鄉級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下是一個關于“鄉議”的例句:“鄉議會上大家就修建新的學校展開了熱烈的讨論。”
與“鄉議”相關的詞語有:“鄉政”、“鄉村”、“鄉鎮”等。這些詞語都與鄉級政治組織和鄉村地區有關。
與“鄉議”近義的詞語有:“鄉會”、“鄉場”。這些詞語都表示在鄉級組織中進行的會議和讨論。
“鄉議”的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字詞來表示,但可以用“上級領導會議”或“國家會議”等來表示相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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