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tion in the same breath;place on a par;regard as in the same category with] 把截然不同或不是一個性質的人或事物擺在一起進行評論
他們把善良與不幸相提并論
見“ 相提而論 ”。
“相提并論”是一個漢語成語,意為将不同的人或事物不加區别地放在一起談論或看待。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該成語的核心含義是将性質、層次或類型不同的事物混同比較,常含貶義,強調不恰當的類比。例如:
出自《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西漢窦嬰因政治失意後消極避世,被謀士商遂勸誡:“相提而論,是自明揚主上之過”,意指将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為(窦嬰的避世與皇帝的過失)并列讨論會暴露君主錯誤,後引申為不恰當的對比。
成語 | 核心區别 | 示例 |
---|---|---|
相提并論 | 強調不同事物的強行比較 | 天才與普通人不可相提并論 |
混為一談 | 側重混淆本質區别 | 别把學術争議與立場問題混為一談 |
等量齊觀 | 指對差異事物給予同等評價 | 對善惡不能等量齊觀 |
同日而語 | 多用于時間維度上的比較 | 今昔科技水平不可同日而語 |
擴展提示:該成語英文譯作“mention in the same breath”,體現“不配并列提及”的隱含否定。掌握其使用規律,可避免在書面表達中出現邏輯謬誤。
相提并論是一個成語,常用來指一起拿出來比較或評價兩個或多個不相同的事物,意味着平等地進行比較或讨論。
拆分部首和筆畫:相(目+木),提(手+未),并(并+幺),論(言+論)。相的部首是目,提的部首是手,并的部首是并,論的部首是言。總共的筆畫是11畫。
來源:成語“相提并論”的含義源自于《論語·學而》中的一句話:“齊,文也;相,資也。文明以人為本,資料以經為本。在現實生活中,人人都應該心平氣和地接受比較和評價,不做不實際的相提并論。”
繁體字:相提並論。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相提并論的“相”字常寫作“廂”,提寫作“揥”或“禖”,并寫作“竝”或“甀”,論寫作“侖”。這些寫法都是古代人們為了表達同一個意思而采用的不同方式。
例句:他并不適合與這些優秀的藝術家相提并論。
組詞:相提并論、并論、提及、相比、相聯、比較。
近義詞:并列比較、比肩而立、平等比較。
反義詞:不相提及、不可并論、不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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