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一鄉中管理雜事的人,略同于社長、裡正等。《元典章新集·吏部·丁憂》:“各衙門貼書、祗候、弓手、裡正、主首、社長、鄉司,并無役軍民人等遭值父母之喪,治則以謂雜役無祿之人,不行依理丁憂。” 元 孛羅禦史 《一枝花·辭官》套曲:“ 王大戶 相邀請, 趙鄉司 扶下馬。”
“鄉司”是古代中國基層管理中的一種職務,具體解釋如下:
指舊時負責管理一鄉雜務的人員,職責與社長、裡正等基層管理者類似,主要負責戶籍、賦稅、治安等事務。
與鄉頭(明代南京鄉級役職)職能相近,部分文獻中二者互為别稱。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元典章》《客座贅語》等古籍,或通過漢典等工具查詢詳細釋義。
鄉司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村裡的官吏或鄉村的主要管理者。
鄉司這個詞可以分解為兩個部分:鄉(鄉部首)和司(司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鄉司一詞最早見于《晉書·禮志》。在古代,鄉司是受州縣掌管的鄉級行政人員,負責治理鄉村事務和管理鄉裡的各種事宜。
鄉司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為“鄉司”。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鄉司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鄉”可以寫作“鄉”,“司”可以寫作“厗”或“史”。
1. 鄉司負責管理鄉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
2. 他被任命為鄉司,開始負責鄉村的行政工作。
鄉司的相關組詞有:
鄉長、鄉官、鄉村、村民、官吏。
鄉司的近義詞有:
鄉官、地方官員、鄉級幹部。
鄉司的反義詞有:
縣令、府官、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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