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相稱。 漢 王充 《論衡·案書》:“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
(2).相互壓服,制約。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相勝以力,相高以言,而名實亂矣。”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二篇第一章第三節:“《墨子·經下》和《經說下》中明白地表現了五行相勝之說:‘五行毋常勝,說在宜。’”
“相勝”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解釋:
相勝(xiāng shèng)
指相互制衡、彼此克制或一方戰勝另一方。該詞強調事物間存在的對立、競争或制約關系,常見于哲學、軍事及中醫理論。
《漢語大詞典》 收錄該詞,釋義為:“相制也,相克也。”(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年版)
表示“互相”“彼此”,體現雙向或多方關系。
《說文解字》:“相,省視也。從目從木。”引申為交互作用(中華書局,1963年影印本)。
本義為“戰勝”“超越”,後擴展為“克制”“占優勢”。
《說文解字》:“勝,任也。從力,朕聲。”段玉裁注:“凡能舉之、能克之皆曰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構詞邏輯:二者結合,形成“互相制衡”或“一方壓制另一方”的動态關系。
指軍事或競争中一方壓倒另一方。
《史記·項羽本紀》:“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其中“戰”隱含“相勝”之意(中華書局,1959年版)。
多用于哲學或五行理論,描述事物間的制約關系。
《黃帝内經·素問》:“五行者,金木水火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髒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其中五行生克即含“相勝”之理(人民衛生出版社,2012年校注本)。
“五行相勝”理論(又稱“五行相克”)
為中國古代哲學核心概念,指金、木、水、火、土五要素間的制約關系:
此理論深刻影響中醫學、風水學等領域,體現動态平衡思想。
現代漢語中,“相勝”多見于學術文本或成語(如“相生相勝”),口語多用“克制”“制衡”“戰勝”等替代。近義詞包括:相克、制約、壓制;反義詞為相生、促進。
權威參考來源:
“相勝”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區分,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雙方互相競争、較量勝負,強調對抗中的平衡性與勝負結果。常用于描述勢均力敵的競争場景,如體育賽事、商業競争等。
使用場景
適用于強調“動态博弈”的語境,例如:“兩家公司在市場中相勝多年,難分高下。”
相稱(xiāng chèn)
表示事物在性質、程度等方面匹配或均衡。如漢代王充《論衡》中“薄厚不相勝”指厚薄不相稱。
相互制約
指通過力量或言論壓制對方,形成制衡關系。宋代蘇轼提到“相勝以力”即指以實力相互壓制。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高權威性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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