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盡記載。《公羊傳·成公八年》“録 伯姬 也” 漢 何休 注:“ 伯姬 守節,逮火而死,賢,故詳録其禮,所以殊於衆女。”《漢書·東方朔傳贊》:“而後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語附著之 朔 ,故詳録焉。”《舊唐書·職官志二》:“其十五日詳録典正,辭理兼舉,為文史之最。”
“詳録”是漢語中由“詳”與“録”(同“錄”)組合而成的複合詞,指對事物進行細緻、完整的記錄或記載。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一是強調記錄的全面性(“詳”),二是突出文字留存的行為(“錄”)。例如在《漢書·藝文志》中有“武帝時,軍政楊仆捃摭遺逸,紀奏兵録”的用例,此處“録”即指系統整理記錄。
該詞在古籍中多用于公文、史籍編纂等場景,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提到“比類相從,詳録其事”,指分類編排并詳細記錄事件。現代漢語中,“詳録”一詞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以“詳細記錄”的短語形式出現,但仍保留在學術文獻、檔案管理等領域,用以強調記錄過程的嚴謹性。
字義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對“詳”的釋義:“審也,悉也”(漢典),指詳盡審察;而“録”在《說文解字》中釋為“金色也”,後引申為抄寫記載(國學大師)。二者組合形成“詳録”的完整語義結構,體現了漢語複合詞“前修飾後動作”的典型構詞特征。
相關詞彙如“實錄”“摘錄”等,均以“錄”為核心語素,但“詳録”更側重記載内容的完整性。該詞在《四庫全書》子部文獻中出現17次,多用于描述史料編纂原則(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詳録”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áng lù,其核心含義為“詳盡記載”。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析:
詞義本質
指對事件、人物或信息的全面且細緻的記錄,強調内容的完整性和準确性。例如《舊唐書》用“詳録典正”形容文史記錄的最高标準。
語源與用例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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