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兩代收取關稅之所。因以鈔納稅,故名。《明史·食貨志五》:“計所載料多寡,路近遠納鈔,鈔關之設自此始。” 清 顧公燮 《丹午筆記·鈔關》:“ 元 末錢多銀少,議行紙鈔。 明太祖 設立天下各關隘,命以鈔納稅,漸次收盡,故名鈔關。” 吳晗 《燈下集·關于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一些問題》:“為了保持鈔法流通,沿 長江 、 運河 及各布政司所在地,建立了三十三個鈔關。”
鈔關是中國明清時期在内河航道設立的稅務征收機構,專司對過往商船征收船料稅。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鈔”指代官方發行的紙币,“關”即關卡,其命名源于明代初期以紙币“大明寶鈔”折算稅額的征稅形式。作為古代交通稅制的核心載體,鈔關在運河經濟帶具有以下特征:
一、職能與曆史沿革 明代宣德四年(1429年)始設于京杭大運河要沖,據《明史·食貨志》載,初期設漷縣、臨清等七處關卡,采用“量舟大小修廣而差其額”的計稅标準。清代沿襲該制度并增設淮安、揚州等關,形成覆蓋長江、運河兩大水系的稅收網絡,直至鹹豐年間漸次廢止。
二、運作機制與稅收結構 根據《中國稅收制度史》研究,鈔關執行“按梁頭征稅”原則,即依據船舶寬度核定載貨量征收實物或折銀。稅率維持在貨物價值的3%-5%區間,其中運河沿線鈔關貢獻了中央政府年財政收入的12%-15%。現存臨清鈔關遺址碑文顯示,萬曆年間該關年征銀達八萬三千兩,印證其經濟樞紐地位。
三、文化遺産價值 作為大運河申遺的重要節點,現存淮安榷關遺址已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建築規制完整保留了明清稅關的衙署格局與碼頭設施,成為研究古代漕運史和商業稅制的實體見證。
“鈔關”是明清時期在内地水路要沖設立的征稅關卡,主要針對商船征收關稅。以下是關于該詞的詳細解釋:
鈔關是明代宣德四年(1429年)為解決紙币(“大明寶鈔”)流通問題而設立的稅收機構,因最初以紙币繳稅得名。清代延續這一制度,成為全國性的商業稅征收系統。
“鈔關”得名于明初以紙币(鈔)納稅的制度。盡管後期改用銀兩,但名稱保留,成為關稅機構的代稱。
需注意,部分非權威資料(如、3)提及的“閉環營銷概念”屬于同名異義,與曆史上的鈔關無關聯。
百家語北鄙之聲比索跛擊不劣方頭參陪懲戒承局癡定尺函馳襲叱咀茺藯楮待制擔闆鄧家無子地闆蠟東遷鈍獘頟頟筏渡霏紅輔音字母宮堂駭心海沂畫采會偶減速解巾從仕羁累禁毀錦胸繡口朗笛鹿縱馬公逆鋒破冰船淺屑僑處橋言窮州遒媚蹊畛全優薩齊瑪舌敝石雕師衆瘦骨嶙峋書閣私念俗靡台嚴痰厥讨賊田灋題鳳托理衛生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