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歸向仁義之道。鄉,通“ 向 ”。《禮記·樂記》:“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 鄭玄 注:“方,猶道也。” 孔穎達 疏:“而民歸鄉仁義之道也。”《淮南子·泰族訓》:“人之性有仁義之資,非聖人為之法度而教導之,則不可使鄉方。”
鄉方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三個核心層次:
指面向的方向或所朝向的方位。其中“鄉”(xiàng)為通假字,同“向”,表方向;“方”即方位、位置。
例證:
《禮記·曲禮上》:“立必正方,不傾聽。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侍坐于君子,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間,願有複也。’則左右屏而待。毋側聽,毋噭應,毋淫視,毋怠荒。遊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斂發毋髢,冠毋免,勞毋袒,暑毋褰裳。” 鄭玄注:“必正鄉其方。”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
在古漢語語境中,“鄉方”強調行為舉止需符合禮制規定的方位朝向,常見于禮儀文獻:
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
“鄉方”延伸為道德與行為的準則,喻指人應秉持正道、堅守本心:
《荀子·儒效》:“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脩戰備。” 此處“鄉方”暗喻遵循正确的治國方略。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3年。
綜合權威定義:
“鄉方”是融合空間方位、禮儀制度與道德準則的複合概念,其核心始終圍繞“正位定向”的物理與精神雙重指向性。
“鄉方”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釋:
指“歸向仁義之道”。其中“鄉”通“向”,意為“朝向、遵循”,“方”指“道、準則”。該釋義源自《禮記·樂記》的記載:“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意為通過禮樂教化引導民衆遵循仁義道德。此解釋在《淮南子·泰族訓》中也有呼應,強調人性需通過法度教化才能歸向正道。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出另一種解釋:将“鄉”理解為“鄉村”,“方”指“方略、政策”,組合後表示“鄉村治理的策略或方法”。例如提到李斯在秦朝推行的鄉村政策被稱為“鄉方”。但此用法未見于古籍原文,可能是現代對詞義的擴展解讀。
建議在解讀古文時以第一種含義為準,若涉及現代鄉村政策讨論,需明确上下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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