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顯明的因果報應。《晉書·孫楚傳》:“北面稱臣,伏聽告策,則世祚 江 表,永為 魏 藩,豐功顯報,隆於今日矣。” 唐 羅隱 《寄大理徐郎中》詩:“事雖亡顯報,理合有陰功。”《醒世姻緣傳》第十五回:“兩個親隨的掌家 劉錦衣 、 蘇都督 同時刴成兩段,依我論将起來,這也就是天理顯報了。”
“顯報”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合成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和語境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來源:漢典網),“顯”指明顯、顯著,表示事物外露或能被直接感知的狀态;“報”指回報、報應,多用于因果關聯的表達,如《現代漢語詞典》(來源:國學大師)中“報”含“回應行為結果”的釋義。
從構詞邏輯看,“顯報”可理解為“顯著而直接的因果回應”,多用于宗教或倫理語境,例如佛教典籍中“善惡顯報,如影隨形”的表述(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該詞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來源:商務印書館)中被歸類為文言複合詞,現代漢語中常以“現世報”等口語化形式替代。
在文獻用例中,明代《醒世恒言》曾載“天理昭然,顯報不爽”,此處強調因果的即時性與可視性(來源:中國國家圖書館古籍庫)。需要注意的是,“顯報”與“福報”“果報”等詞存在語義差異,其核心特征在于結果的“顯著呈現”,而非單純的結果本身。
“顯報”是一個佛教術語,指顯明的因果報應,強調善惡行為帶來的直接或可見的後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顯報由“顯”和“報”組成:
綜合而言,顯報即“現世或明顯的因果報應”,與“隱報”(隱晦、延遲的報應)相對。
曆史典籍:
佛教語境: 顯報屬于佛教因果觀的一部分,認為善惡行為會通過明顯的方式呈現結果,例如《醒世姻緣傳》中“天理顯報”即指惡行招緻的現世懲罰。
顯報是佛教對因果關系的具象化表達,通過曆史文獻和宗教教義強調行為的直接後果。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因果理論,可參考《阿含經》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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