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吏的意思、下吏的詳細解釋
下吏的解釋
[junior official] 低級官員
委命下吏。——漢· 賈誼《過秦論上》
詳細解釋
低級官吏;屬吏。《左傳·哀公十五年》:“寡君使 蓋 備説,弔君之下吏。”《史記·循吏列傳》:“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 宋 陸遊 《謝梁右相啟》:“伏念某鄉校孤生,京塵下吏。”
交付司法官吏審訊。《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秦王 以為然,下吏治 非 。”《漢書·朱建傳》:“人或毀 辟陽侯 , 惠帝 大怒,下吏,欲誅之。”
詞語分解
- 下的解釋 下 à 位置在低處的,與“上”相對:下層。下款。 等級低的:下級。下品。下乘(佛教用語,一般借指文學藝術的平庸境界或下品)。下裡巴人(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學藝術,常與“陽春白雪”對舉)。 方面,方位:兩
- 吏的解釋 吏 ì 舊時代的大小官員:吏治。官吏。 舊指小公務員:吏員。胥吏(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人)。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下吏"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職位低微的官吏。從構詞法分析,"下"表示等級地位低,《說文解字》釋為"底也","吏"指官府中的辦事人員,《周禮》鄭玄注曰"吏,治人者也"。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特指基層官吏群體。
該詞在文獻中存在三層引申義:
- 本義指低級屬官,如《史記·李斯列傳》載"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者,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群臣皆畏高"中所述之基層官吏
- 用作自謙稱謂,漢代文書常見"下吏愚昧"等表述,體現古代官場等級觀念
- 貶義指昏庸無能的官吏,《漢書·賈誼傳》"俗吏之所務,在于刀筆筐箧"即含此批判意味
近義詞辨析:
- 與"胥吏"的區别在于後者特指衙門文書
- 與"皂隸"的不同在于該詞側重指差役
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在曆史文獻研究和成語"下吏弄權"中。據《漢語大詞典》統計,先秦兩漢文獻出現頻次達47次,唐宋後使用率下降至年均0.3次,反映官僚制度變遷對詞彙的影響。
網絡擴展解釋
“下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1.基本含義
指低級官吏或屬吏,常見于曆史文獻中。
- 拼音:xià lì()。
- 構詞解析:“下”表示職位或地位較低,“吏”指官員或官吏,合稱即指下級官員。
- 出處:最早見于《過秦論》:“百越之君俛首系頸,委命下吏”。
2.詳細釋義
根據曆史語境,有兩種不同含義:
- ① 名詞用法:指地方或中央機構中職位較低的官吏。
- 例:《史記·循吏列傳》:“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
- 近義詞:屬吏、小吏。
- ② 動詞用法(罕見):指将某人交給司法官吏審訊。
- 例:《史記·李将軍列傳》:“李蔡以丞相坐侵孝景園壖地,當下吏治。”。
3.使用場景與例句
- 古代文獻:多用于描述官員層級或司法程式。
- 例1:“大臣專權,下吏持勢。”(《淮南子·主術》)。
- 例2:“走蒙左右鄉井之愛,逾于常分,故敢犯君子出位之愆,啟告于下吏。”(明代奏疏)。
- 現代應用:主要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中。
4.補充說明
- 權威性來源:漢典、查字典等均以第一種釋義(低級官吏)為主。
- 注意:動詞用法(交付審訊)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史記》《左傳》等古籍,或通過漢典等工具書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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