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以尊祭卑。《禮記·祭法》:“王下祭殤五,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陳澔 集說:“以尊祭卑,故曰下祭。”
下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祭祀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禮制與文獻記載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下祭”指古代祭祀活動中對地祇或人鬼的祭奠儀式,與“上祭”(祭天)形成層級區分。具體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古代祭祀分類
按《周禮》記載,古代祭祀分為“天神、地祇、人鬼”三類。其中“下祭”主要面向地祇(如山川、社稷)及祖先亡靈。《禮記·曲禮》提到“祭地曰瘗埋”,即以埋藏祭品的方式完成下祭。
儀式對象與形式
根據《古代漢語詞典》解釋,“下祭”對象包括家族中輩分較低或身份較卑的亡者,如庶子、未嫁之女等。儀式中常用“少牢”(豬羊)而非“太牢”(牛),體現等級差異。
文獻例證
漢代鄭玄在《三禮注》中明确:“下祭五祀,謂門、戶、井、竈、中霤”,說明其涵蓋日常生活相關的神靈祭祀。唐代孔穎達疏解《禮記》時亦強調“下祭”需“順陰陽之位”,體現古代宇宙觀。
需注意,“下祭”一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研究古代禮制的學術文獻。其權威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版)及《十三經注疏》等經典注疏。
“下祭”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禮記·祭法》記載,“下祭”指以尊祭卑,即身份地位高的人祭祀身份低的人。具體表現為:
在貴州省布依族聚居區,“下祭”是喪葬儀式的一部分:
需注意區分語境:古典文獻中的“下祭”強調等級制度,而民族習俗中的“下祭”側重喪葬儀式。若需更詳細典籍記載,可參考《禮記·祭法》原文及注解。
白烏寶籞迸淚邊璅漕程宸跸楚國夢出居蒓羹刺人淬勉導遊娘打破豐崇風馬雲車副貢服化腑髒革舊圖新構立咕量宏亮簡孚煎炙繼承權俊器窭狹刻明誇官老人家良方留眼履藉拿捕懦弛攀告憑憑平帖切緊清職凄清榷率人柳冗費柔遠懷迩三川山椒山叫子聲地審練絲綢之路睟穆炭檛透現屯雲外國佬偎傍猥人吳绫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