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設于府寺的鼓。《初學記》卷十六引 南朝 梁元帝 《纂要》:“施於府寺曰朝晡鼓,在村墅曰枹鼓。”
朝晡鼓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報時制度,特指在清晨(朝)和傍晚(晡)兩個特定時段敲擊的鼓聲,主要功能是向宮廷、官府及城中居民通報時間,具有重要的時間管理和社會秩序維護作用。
核心釋義與詞源
“朝”指日出之時(清晨),《說文解字》釋“朝,旦也”;“晡”指申時(下午三時至五時),《玉篇·日部》載“晡,申時也”。“鼓”在此指擊鼓報時的行為或信號。因此,“朝晡鼓”即清晨報曉鼓與傍晚報時鼓的合稱,标志着一天中重要的時間節點(如官府啟閉、城門開關、作息轉換)。
曆史制度背景
朝晡鼓是唐代都城管理的重要制度。據《新唐書·百官志》記載,唐代京師設“街鼓”,由金吾衛掌管,每日依“晝漏盡”(黃昏)與“五更三點”(拂曉)擊鼓,以啟閉坊市門禁。白居易《晚從省歸》中“朝晡頒餅餌,寒暑賜衣裳”即反映了當時官吏依鼓聲作息的生活。宋代沿襲此制,《東京夢華錄》描述汴京“每日交五更,諸寺院行者打鐵牌子或木魚,循門報曉……諸門橋市井已開”,而傍晚則“放人歇泊”,鼓聲成為城市生活的節拍器。
文化意義與影響
朝晡鼓不僅具有實用功能,還融入文學意象。杜甫《朝二首》中“城烏啼眇眇,野鹭宿娟娟。鼓動朝晡急,帆收暮雨懸”即以鼓聲襯托行旅之匆促。其制度設計體現了古代中國“以聲授時”的時間管理體系,對東亞諸國(如日本平安京的“鼓聲”)亦産生深遠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
“朝晡鼓”是古代的一種鼓類器具,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朝晡鼓(拼音:cháo bū gǔ)指古代設置在官府或寺廟中的鼓,主要用于報時或儀式活動。
時間與用途
曆史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初學記》卷十六引用的《纂要》,說明其使用可追溯至南朝時期。
功能延伸
除報時外,可能也用于官府日常事務的信號傳遞,如升堂、集會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古籍原文或對比其他鼓類名稱,可查閱《初學記》《纂要》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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