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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院的意思、五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院的解釋

(1). 唐 稱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後代沿用其稱。 唐 李綽 《尚書故實》:“臺儀自大夫已下至監察,通謂之五院禦史。國朝踐歷五院者共三人,為 李商隱 、 張魏公 延賞 、 溫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隱 未嘗為禦史,當為 李尚隱 之誤。 尚隱 曾任禦史中丞。見《舊唐書·李尚隱傳》。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乙:“自 唐 初來,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謂監察、殿中、侍禦史、中丞、大夫。”

(2). 民國 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五院”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一、唐代禦史制度中的五院

指唐代禦史台下屬的五個官署,包括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的辦公機構()。

  1. 職能:負責監察百官、彈劾不法、參與司法審判等。
  2. 沿用情況:後代(如宋代)沿用此稱,但具體機構職能可能調整。
    注:唐代文獻存在李商隱誤記問題,實際應為李尚隱()。

二、中華民國五院制

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設立五院,形成“五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1. 行政院:最高行政機關,負責内政、外交、經濟等()。
  2. 立法院:最高立法機關,制定法律、審議預算()。
  3. 司法院:掌管司法審判、法律解釋()。
  4. 考試院:負責官員選拔、考核()。
  5. 監察院:行使監察權,彈劾違法官員()。
    現狀:目前中國台灣地區仍沿用該體制()。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時期的具體職能或法律依據,可參考權威史料或政府文件。

網絡擴展解釋二

五院

《五院》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包括“二”和“院”。

“二”是一個漢字單獨作為部首,表示數字“二”。它的拆分部首是“一”,并且它是由兩畫組成的。

“院”是一個漢字單獨作為部首,表示官府、機構等含義。它的拆分部首是“阝”,并且它是由三畫組成的。

《五院》一詞源于古代文獻,它指的是由五個不同機構、學院或院校組成的整體。這五個機構可以是政府機構、研究機構、學術機構、教育機構等。

在繁體字中,《五院》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古時候漢字寫法,可以将《五院》的部首改為古代漢字的字形。例如,“二”的古代寫法是“亖”,有四個畫;“院”的古代寫法是“院”,沒有變化。

以下是《五院》的例句:

1. 這個研究項目是由五院共同進行的。

2. 學校的教學管理分為五院,分别負責不同的學科。

一些與《五院》相關的詞彙:

1. 組詞:五院合作、五院系統、五院聯合。

2. 近義詞:五家單位、五個機構。

3. 反義詞:一院、獨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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