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稱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五官之署為五院。後代沿用其稱。 唐 李綽 《尚書故實》:“臺儀自大夫已下至監察,通謂之五院禦史。國朝踐歷五院者共三人,為 李商隱 、 張魏公 延賞 、 溫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隱 未嘗為禦史,當為 李尚隱 之誤。 尚隱 曾任禦史中丞。見《舊唐書·李尚隱傳》。 宋 錢易 《南部新書》乙:“自 唐 初來,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謂監察、殿中、侍禦史、中丞、大夫。”
(2). 民國 時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
“五院”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
指唐代禦史台下屬的五個官署,包括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監察禦史的辦公機構()。
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設立五院,形成“五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時期的具體職能或法律依據,可參考權威史料或政府文件。
《五院》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包括“二”和“院”。
“二”是一個漢字單獨作為部首,表示數字“二”。它的拆分部首是“一”,并且它是由兩畫組成的。
“院”是一個漢字單獨作為部首,表示官府、機構等含義。它的拆分部首是“阝”,并且它是由三畫組成的。
《五院》一詞源于古代文獻,它指的是由五個不同機構、學院或院校組成的整體。這五個機構可以是政府機構、研究機構、學術機構、教育機構等。
在繁體字中,《五院》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古時候漢字寫法,可以将《五院》的部首改為古代漢字的字形。例如,“二”的古代寫法是“亖”,有四個畫;“院”的古代寫法是“院”,沒有變化。
以下是《五院》的例句:
1. 這個研究項目是由五院共同進行的。
2. 學校的教學管理分為五院,分别負責不同的學科。
一些與《五院》相關的詞彙:
1. 組詞:五院合作、五院系統、五院聯合。
2. 近義詞:五家單位、五個機構。
3. 反義詞:一院、獨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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