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后代沿用其称。 唐 李绰 《尚书故实》:“臺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国朝践歷五院者共三人,为 李商隐 、 张魏公 延赏 、 温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隐 未尝为御史,当为 李尚隐 之误。 尚隐 曾任御史中丞。见《旧唐书·李尚隐传》。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乙:“自 唐 初来,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
(2). 民国 时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五院”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含义,需结合具体背景理解:
指唐代御史台下属的五个官署,包括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的办公机构()。
根据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五院,形成“五权分立”的政治架构():
如需进一步了解某时期的具体职能或法律依据,可参考权威史料或政府文件。
《五院》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部首组成,包括“二”和“院”。
“二”是一个汉字单独作为部首,表示数字“二”。它的拆分部首是“一”,并且它是由两画组成的。
“院”是一个汉字单独作为部首,表示官府、机构等含义。它的拆分部首是“阝”,并且它是由三画组成的。
《五院》一词源于古代文献,它指的是由五个不同机构、学院或院校组成的整体。这五个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研究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
在繁体字中,《五院》的写法与简体字相同。
根据古时候汉字写法,可以将《五院》的部首改为古代汉字的字形。例如,“二”的古代写法是“亖”,有四个画;“院”的古代写法是“院”,没有变化。
以下是《五院》的例句:
1. 这个研究项目是由五院共同进行的。
2. 学校的教学管理分为五院,分别负责不同的学科。
一些与《五院》相关的词汇:
1. 组词:五院合作、五院系统、五院联合。
2. 近义词:五家单位、五个机构。
3. 反义词:一院、独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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