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五陰 ”。
五蔭(又作“五蘊”)是佛教哲學的核心概念,指構成衆生存在的五種基本要素。該術語源自梵語“pañca-skandha”,意為“五種積聚”,其内涵在《般若心經》《阿含經》等佛典中均有系統闡述。根據《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及《漢語大詞典》釋義,五蔭具體分為:
色蘊(Rūpa)
指物質形态,包含地、水、火、風四大元素及其所造物,如身體、感官及外界物體。《俱舍論》載:“色者,變礙義”,強調其變化與障礙特性。
受蘊(Vedanā)
涵蓋苦、樂、不苦不樂等感受體驗,是心識接觸外境産生的情緒反應。《成唯識論》釋為“領納為性”,即對外界刺激的接納與判斷。
想蘊(Saṃjñā)
指概念認知功能,包含對事物名稱、形象的辨别與記憶,如《清淨道論》所述“取相為想”,即通過符號化形成思維對象。
行蘊(Saṃskāra)
泛指意志活動與心理造作,涵蓋貪嗔、善惡意念等業力種子,具有推動因果相續的作用。《大乘五蘊論》稱“造作遷流為行”。
識蘊(Vijñāna)
即了别意識,包含眼識、耳識至意識等六類,構成主觀認知主體。《瑜伽師地論》雲“了别為識”,強調其分辨境相的能動性。
佛教主張五蔭聚合為“我”的假象,本質無常、苦、無我,此觀點構成“諸法無我”教義的理論基礎。相關釋義可參考中華書局《佛學常見詞彙》及中國佛教協會官網《佛教基本教義》專題論述。
“五蔭”是佛教術語,即“五蘊”(梵語Pañca skandhāḥ)的異寫形式,指構成衆生身心存在的五種基本要素。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五蔭=五蘊,包含色(物質)、受(感受)、想(表象)、行(意志)、識(意識)五類元素。佛教認為衆生由這五蘊和合而成,本質為空(《景德傳燈錄》提及“五陰本來空”)。
詞源發展
哲學内涵
五蘊理論強調“無我”觀,如章炳麟《駁神我憲政說》提到“五陰”與“神我”的區别,否定永恒靈魂的存在。
如需進一步了解五蘊的具體分類與佛教義理,可參考《心經》或佛教哲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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