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五言律詩 ”。
五言律,全稱“五言律詩”,是中國古代詩歌的一種形式,屬于近體詩(格律詩)的範疇,定型于唐代。其核心特點體現在以下方面:
五言律詩由南朝“永明體”發展而來,至唐代成熟。杜甫、王維、李白等詩人創作了大量經典作品,如杜甫《登高》、王維《山居秋暝》。
五言律詩以其凝練的語言和嚴謹的格律,成為中華詩詞文化的瑰寶,至今仍被廣泛學習和賞析。
《五言律》是一種具有五個字的詩歌形式,同時遵循律詩的規則和格律,被認為是中國古代文學中的重要詩體之一。一首五言律詩共有四句,每句五個字,總共二十個字。
将《五言律》一詞分解為其組成部分,可以得到以下結果:
拆分部首:人、口、言、勿
筆畫:4、5、7、2
《五言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漢朝,當時在文化交流和文學創作中,律詩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隨着時間的流逝,律詩逐漸演變形成了不同的格律,其中就包括了《五言律》。
《五言律》的繁體字為「五言律」,發音為wǔ yán lǜ。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例如,《五言律》可以寫作「五言律仂」,其中的「律仂」是古代對詩律的稱呼。
以下是一首《五言律》的例句:
塵緣何事記真假,愛恨何曾問得多。
松竹共成寒箭筍,月腹猶勝百花窟。
與《五言律》相關的組詞有:
1. 五言:指由五個字組成的詩句。
2. 詩律:指詩歌的規則和格律。
3. 文學:指以文字為載體的藝術創作形式。
《五言律》的近義詞是「五字律」,反義詞是「七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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