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五種等級的人所行的孝道。 南朝 梁武帝 《孝思賦》:“治本歸於三大,生民窮於五孝。” 唐玄宗 《孝經序》:“雖五孝之用則别,而百行之源不殊。” 邢昺 疏:“五孝者,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新唐書·禮樂志九》:“皇帝即座。三老乃論五孝六順、典訓大綱,格言宣於上,惠音被于下。”
“五孝”是中國古代倫理思想中關于孝道等級劃分的核心概念,最早可追溯至《禮記》《孝經》等典籍。其内涵根據不同社會階層對“孝”的要求進行分層定義,具體分為以下五類:
天子之孝
以“德教加于百姓”為準則,強調君主需通過推行仁政、維護禮法來實現對天下百姓的“大孝”,如《孝經·天子章》所言“愛敬盡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這一層級将孝道上升為治國倫理,體現“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理念。
諸侯之孝
要求諸侯“保其社稷,和其民人”,即守護封地安甯,使百姓安居樂業。此層級側重通過穩定地方政權來踐行孝道,避免因失職而“危墜其社稷”(《孝經·諸侯章》),屬于政治責任與家族倫理的結合。
卿大夫之孝
針對官員階層,強調“守其宗廟”“服其服、行其禮”,即遵守禮制規範,維護家族祭祀與官職操守。《禮記·王制》指出“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凸顯禮法制度對孝行的約束作用。
士之孝
士人階層的孝道體現為“以孝事君,以敬事長”,将家庭倫理擴展至社會關系。《孝經·士章》提出“忠順不失,以事其上”,要求士人通過忠君敬上實現孝道,反映儒家“移孝作忠”的思想。
庶人之孝
普通民衆以“謹身節用,以養父母”為基本要求,如《孝經·庶人章》所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這一層級強調物質奉養與日常關懷,是傳統孝道最廣泛的社會實踐基礎。
參考資料
“五孝”是中國古代倫理思想中的重要概念,指不同社會等級的人所遵循的孝道規範。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五孝最早見于南朝梁武帝《孝思賦》,指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這五個階層各自應行的孝道。唐代邢昺在《孝經注疏》中明确提到:“五孝者,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所行之孝也。”
等級差異
核心思想
五孝強調孝道的普適性與差異性:雖各階層具體要求不同,但“百行之源不殊”(唐玄宗《孝經序》),即孝是所有德行的根本。
曆史演變
這一概念從《孝經》的等級化闡釋發展而來,反映了儒家“移孝作忠”的政治倫理觀,将家庭倫理擴展為社會治理工具。
注意:部分資料(如)誤将“五孝”解釋為五位曆史人物,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應以等級劃分說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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