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武王 時的樂名。一說《武》乃 武王 之樂,《象》乃 周公 之樂。《荀子·儒效》:“於是《武》《象》起而《韶》《濩》廢矣。” 楊倞 注:“《武》《象》, 周武王 克 殷 之後樂名。”《淮南子·原道訓》:“目觀掉羽《武》《象》之樂,耳聽滔朗奇麗激抮之音。” 高誘 注:“《武》《象》, 周武王 之樂。”《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韶》《濩》《武》《象》之樂,陰淫案衍之音。” 郭璞 注:“ 文穎 曰:《韶》, 舜 樂也;《濩》, 湯 樂也;《大武》, 武王 樂也。 張揖 曰:《象》, 周公 樂也。” 唐 楊炯 《新都縣學先聖廟堂碑文》:“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至音将簡易同和,廣樂與神明合契。盛於中國,還陳《武》《象》之容,奄有四方,自得 文王 之操。《南風》奏雅,知 大舜 之溫,北裡宣淫,體 殷辛 之暴,非天下之至和,其孰能與於此。”
武象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構成 "武"本義為軍事征伐,《說文解字》釋作"止戈為武",引申為勇猛剛健的象征;"象"指古代樂舞形式,《周禮·春官》記載"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二字組合最早見于《禮記·明堂位》"升歌《清廟》,下管《象》"的記載,特指周代禮樂制度中的武舞類别。
二、曆史背景 據《史記·樂書》所述,武象作為周代"六舞"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武王克商後制作的軍旅之樂。其表演形式包含盾牌、斧钺等器械舞蹈,主要用于祭祀山川、慶祝凱旋等軍事典禮,與文舞"夏龠"形成禮制對應。
三、文化内涵 該詞承載着"武德"哲學思想,《樂記·賓牟賈》強調其"發揚蹈厲"的藝術特征,通過剛健的舞姿傳達"禁暴戢兵"的治國理念。漢代典籍中逐漸演變為勇武精神的代稱,如《淮南子·齊俗訓》有"奏《武》《象》而民不慕"的記載。
參考文獻: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周禮》卷二十二 漢典《禮記·明堂位》古籍數據庫 國學導航《史記·樂書》校注本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周代武舞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淮南子》電子文獻庫
“武象”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一、古代樂名(主要見于文獻記載)
二、現代成語(新釋義)
注:第一種釋義為古代文獻中的專有名詞,第二種是現代新解,使用場景需注意區分。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荀子》《淮南子》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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