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無已。不得已;不能止。《管子·戒》:“臣聞之:消息盈虛,與百姓詘信,然後能以國寧。勿已者, 朋 其可乎?”《莊子·徐無鬼》:“君若勿已矣,修胸中之誠,以應天地之情而勿攖。” 郭象 注:“若未能已,則莫若脩己之誠。”《列子·力命》:“ 小白 曰:‘然則孰可?’對曰:‘勿已,則 隰朋 可。’”
“勿已”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虛詞,由否定副詞“勿”和動詞“已”組合而成,主要表示對行為或狀态的否定性勸止。其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四個層面:
基本釋義
字面義為“不要停止”,但在實際語境中多引申為“不可廢止”“不能終止”或“不得已而為之”。《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猶無已,不得已”,強調受客觀條件限制下的被動選擇(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
語源分析
“勿”在甲骨文中作“㫃”,象形持旗發令之狀,後演變為禁止性否定詞;“已”本義為停止,《說文解字》注:“已,止也”。二字連用最早見于《莊子·外物》:“吾得鬥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魚之肆!”,此處“勿已”暗含事态發展的必然性(來源:《古代漢語虛詞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
使用場景
多用于先秦典籍中表達兩種語境:
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已無獨立使用案例,但在成語“不得已而為之”中仍保留其核心語義。該詞作為古漢語活化石,對研究先秦語言邏輯具有重要價值(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5版)。
“勿已”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核心含義
指“不得已;不能停止”,常用于表達因客觀條件限制或情勢所迫而不得不采取某種行動的狀态。例如《管子·戒》中提到的“勿已者,朋其可乎?”即強調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選擇合適的人選。
詞義分解
經典古籍中的用例
引申理解
現代一些解讀(如)認為,“勿已”可引申為“不滿足現狀,持續進取”,但此說法缺乏古籍直接依據,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擴展義。
“勿已”是先秦文獻中的特殊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被迫而為”的深層含義。如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管子》《莊子》等原始文獻,并注意區分古籍本義與現代引申解讀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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