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atta;anatman] 佛教基本教義之一,斷言否認靈魂、本體或任何其他先于任何現象存在的永久的物質實體的存在
(1).沒有自我;沒有我這個人。《宋書·謝莊傳》:“ 江東 無我,卿當獨秀。我若無卿,亦一時之傑也。”
(2).不抱一己之見;無私心,忘我。《關尹子·三極》:“聖人師萬物,惟聖人同物,所以無我。” 宋 蘇轼 《司馬溫公神道碑》:“二聖忘己,惟公是式;公亦無我,惟民是度。” 金 元好問 《四哀詩·李欽叔》:“文采是人知子重,交朋無我與君深。”
(3).佛教語。謂世界上不存在實體的自我,以諸法無我為根本義。 唐 王維 《能禅師碑》:“禪師默然受教,曾不起予。退省其私,迥超無我。” 唐 鮑溶 《贈僧戒休》詩:“風行露宿不知貧,明月為心又是身。欲問月中無我法,無人無我問何人?” 宋 蘇轼 《勝相院經藏記》:“苦空無我,無量妙義。”
“無我”的漢語詞典釋義與文化哲學内涵
一、基礎釋義(現代漢語角度)
“無我”指主體消解自我意識、淡化個體存在的狀态。
指不執着于個人利益、欲望或主觀成見,超越個體局限的精神境界(《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二、佛教哲學釋義(核心來源)
“無我”(梵語 Anātman)是佛教根本教義“三法印”之一,包含兩層含義:
個體由“五蘊”(色、受、想、行、識)暫時聚合而成,并無永恒不變的靈魂或主宰(《佛學大辭典》電子版)。
一切現象皆因緣和合而生,本質為空性,不存在獨立不變的實體(《佛學常見詞彙》)。
三、文化延伸與思想實踐
莊子提出“至人無己”(《莊子·逍遙遊》),主張擺脫自我執念以達“天人合一”,與佛教“無我”有相通之處(《中國哲學大辭典》)。
宋明理學倡導“克己複禮”,通過克制私欲實現社會和諧,體現“無我”的實踐導向(《儒家哲學新論》)。
心理學中的“心流”狀态(專注忘我)、利他主義行為,均被視為“無我”的當代诠釋(《積極心理學手冊》)。
權威參考文獻
佛學大辭典. "無我"詞條.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佛教經典數字化平台)
張岱年. 《中國哲學大辭典》.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4.
陳來. 《儒家哲學的傳統與當代》.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20.
塞利格曼. 《積極心理學手冊》. 牛津大學出版社, 2005.
引文規範說明:
本文釋義綜合《現代漢語詞典》基礎語義及佛教哲學原典,文化部分援引權威哲學著作,心理學延伸參考學界經典文獻,确保釋義的準确性與學術深度。
“無我”是佛教核心教義之一,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綜合理解:
一、佛教教義基礎
二、哲學内涵
三、實踐意義
無我并非否定個體存在,而是通過消解對“恒常自我”的執着,達到智慧與解脫。其思想對哲學、心理學及現代人應對壓力均有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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