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slaughter] 法律上指沒有殺6*人意圖,因失誤而傷人緻死
法律用語。主觀上無殺6*人動機,因失誤而傷人至死(區别于“故殺”)。《元史·答裡麻傳》:“ 濟陽縣 有牧童,持鐵連結擊野雀,誤殺同牧者,繫獄數年。 答裡麻 曰:‘小兒誤殺同牧者,實無殺6*人意,難以定罪。’罰銅遣之。”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誤殺漢語 快速查詢。
“誤殺”是法律術語,指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殺人故意,但因疏忽或過失導緻他人死亡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過失性”與“非預謀性”,需結合具體法律條款判定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主觀要件
行為人無殺人故意,但存在過失。包括兩種情形:
客觀要件
行為與死亡結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且違反注意義務。
根據《刑法》第十五條,誤殺可能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刑罰如下:
情形 | 罪名 | 主觀意圖 |
---|---|---|
無殺人意圖,因過失緻死 | 過失緻人死亡罪 | 過失 |
實施其他犯罪緻人死亡 | 可能轉化為故意殺人罪 | 間接故意(如暴力拘禁) |
故意剝奪他人生命 | 故意殺人罪 | 直接故意 |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判例,可參考《刑法》第十五條及司法解釋。
誤殺是指因誤判或錯誤行動而導緻他人死亡的行為。誤殺一詞由“誤”和“殺”兩個字組成。
“誤”字的部首為“讠”,共有7畫。“殺”字的部首為“木”,共有4畫。
誤殺一詞最早出現于《左傳·莊公十五年》:“叔聲遇禍,曹刿假叔聲而誤殺之。”這裡的“誤殺”指的是曹刿之兄曹叔聲因被敵人誤認而遭到殺害。
誤殺的繁體字為「誤殺」。
在古代漢字中,誤殺可以寫作「誤殺」或「誤殛」,其中「殛」是指刑罰處決。
他因為誤判而誤殺了無辜的人。
誤殺的組詞有:誤殺案、防止誤殺、杜絕誤殺等。
誤殺的近義詞有:誤傷、錯殺。
誤殺的反義詞是:故意殺人。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