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梧丘之魂 ”。
"梧邱之魂"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典籍的典故性成語,其含義深刻且具有特定的文化背景。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梧邱之魂"字面指"梧邱地方的鬼魂",典出《晏子春秋·内篇雜下》。故事講述齊國景公在梧邱打獵時,夢見五位男子稱無罪被殺,晏子查明真相後,景公下令妥善安葬五人骸骨。該詞遂成為無辜蒙冤、死後訴怨之魂的代稱,核心含義指含冤而死的鬼魂或無處申冤的亡靈。
該典故最早見于:
在漢語發展中,該詞衍生出三層引申義:
《漢語大詞典》(1994年版)将其定義為:"喻指冤死者之魂",強調其文化符號性。現代使用多見于: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依據《漢語大詞典》《中國典故大辭典》等紙質權威辭書釋義,并援引《晏子春秋》《太平禦覽》等原始文獻版本信息确保考據嚴謹性。)
“梧邱之魂”是一個源自中國古典文獻的成語,其含義和典故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該成語指代無辜的冤魂,尤其指因冤屈而亡的魂魄。其核心内涵與曆史典故相關,并非字面意義上的“精神面貌”或“意志力”。
出自《晏子春秋·雜下三》:
齊景公在梧丘打獵時,夢見五名男子自稱無罪。晏子追溯曆史,指出齊靈公曾因誤殺五名平民(因驚吓獵物被處決),将其葬于梧丘。後人以“梧邱之魂”代指這類冤魂。
南朝江淹在《詣建平王上書》中寫道:“仰惟大王少垂明白,則梧丘之魂,不愧于沉首。”此處用該詞表達對冤案的控訴與平反訴求。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誤将其解釋為“精神力量”,但據《晏子春秋》及曆代注釋,其本義應嚴格關聯冤屈叙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晏子春秋》原文或《漢典》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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