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官名。職掌儀禮中的舞蹈。《周禮·地官·舞師》:“舞師,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而舞旱暵之事。凡野舞,則皆教之。凡小祭祀,則不興舞。”《左傳·襄公十年》:“舞師題以旌夏。”
“舞師”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區分:
職責與記載
舞師是周代設置的官職,主要負責儀禮中的舞蹈事務。根據《周禮·地官》記載,其職責包括教授并帶領祭祀舞蹈,如“兵舞”(用于山川祭祀)、“帗舞”(用于社稷祭祀)等,同時需管理民間舞蹈活動,且在小型祭祀中不啟用舞蹈。
曆史文獻佐證
《左傳·襄公十年》提到“舞師題以旌夏”,進一步印證其與禮儀活動的關聯。
舞蹈專家或演員
現代語境中,“舞師”可泛指專業舞蹈家或舞台演員,強調其技藝與專業性。這一用法常見于藝術評論或教學場景。
可能的誤用與混淆
部分資料将“舞師”與春秋時期琴師俞伯牙混淆(如),需注意區分。
現代“舞蹈教師”的職責(如編排舞蹈、指導技巧等)雖與“舞師”部分職能相似,但兩者曆史背景與定位不同。
“舞師”一詞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古代側重官職職能,現代更偏向藝術領域的專業身份。
舞師是一個詞語,指的是專門從事舞蹈表演或教授舞蹈的人。舞師能夠通過舞蹈展示自己的技藝和才華,為觀衆帶來美的享受和藝術的感受。
舞師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舞(興)和師((ㄕ)士)。其中,“舞”這個部首可以稱為“興部”,表示與舞蹈相關的事物;“師”這個部首可以稱為“士部”,表示與人相關的事物。
舞師一共有8個筆畫,其中“舞”部分為4個筆畫,“師”部分為4個筆畫。
舞師這個詞的來源與漢語的語言發展和文化傳承密切相關。舞蹈作為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一,在古代就有專門從事舞蹈表演的人。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對這個職業的稱謂也逐漸形成了“舞師”的詞彙。
舞師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舞師”這個詞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的寫法可能會因時代和地域差異而有所變化,在古代文獻和碑刻中能夠找到一些相關的用字。但是,“舞師”一詞作為現代漢字使用更加普遍。
1. 她是一位出色的舞師,以其獨特的舞蹈風格在舞台上赢得了觀衆的喝彩。
2. 這家舞蹈學校聘請了知名的舞師來指導學生們的舞蹈訓練。
舞蹈、舞台、舞曲、舞藝、舞姿、舞蹈家、舞蹈團等
舞者、舞蹈家、舞者等
觀衆、觀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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