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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木的意思、五木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木的解釋

(1).五種取火的木材。《屍子》卷上:“ 燧人 上觀星辰,下察五木以為火。”《隋書·王劭傳》:“伏願遠遵先聖,於五時取五木以變火。” 唐 無名氏 《灌畦暇語》:“五木之火,皆寄傳於木。”

(2).古代博具。以斫木為子,一具五枚。古博戲樗蒲用五木擲采打馬,其後則擲以決勝負。後世所用骰子相傳即由五木演變而來。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忿狷》:“ 桓宣武 與 袁彥道 樗蒲, 袁彥道 齒不合,遂厲聲擲去五木。” 唐 元稹 《酬孝甫見贈》詩之三:“十歲荒狂任博徒,挼莎五木擲梟廬。” 宋 程大昌 《演繁露·投五木瓊橩玖骰》:“古惟斲木為子,一具凡五子,故名五木。後世轉而用石,用玉,用象,用骨。”《兒女英雄傳》第十八回:“漸次學到手談、象戲、五木、雙陸、彈棋。”參閱 唐 李翺 《五木經》。

(3).古代束身的刑具。《太平廣記》卷二七九引 五代 景煥 《野人閑話》:“見有數人引入 劉公 ,則五木備體。” 宋 洪邁 《夷堅丁志·玉女喜神術》:“命加械杻,囚諸獄……少頃霧散,唯五木狼藉於地,道士不見矣。”《明史·楊爵傳》:“關以五木,死一夕復甦。”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五木”的漢語詞典釋義及考源

“五木”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其具體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文獻記載。以下為權威詞典及古籍中的主要解釋:


一、古代刑具總稱

指枷、杻、械、鐐、棍五種木制刑具。此說源自古代刑罰制度,常見于法制史文獻。

▶《漢語大詞典》:五木為“古代束身的刑具”,引《隋書·刑法志》載:“凡系獄者,不即答款,應加測罰……以五木為之。”

▶《辭源》:釋為“舊時五種刑具”,并引《後漢書》注“五木”即桎梏等械具。


二、古代博戲用具

特指“樗蒲”(一種擲具博戲)所用的五根木制骰子,兩頭尖銳,塗黑白兩色,用于判定勝負。

▶《唐國史補》卷下:詳載樗蒲之法,“其骰五枚,分上黑下白,刻為犢、雉等彩”。李白《贈别從甥高五》詩“五木思一擲,如繩系窮猿”即用此典。

▶《中華賭博史》(郭雙林著):考證五木形制為“長形兩頭銳,中平廣”,擲采組合成“盧”“雉”等彩名。


三、泛指五種樹木

作為集合名詞,指代特定五種木材或樹種,具體所指因文獻而異。

▶《水經注·漸江水》:“松、柏、桧、楠、梓”五木為建廟良材。

▶《農政全書》:記載“桑、柘、榆、柳、槐”為民間常用五木,與民生經濟相關。


考據說明

以上釋義均依據傳統訓诂與經典文獻,其中刑具、博具二義為曆史主流用法,而“五種樹木”屬引申泛稱,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各義項在《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中均有收錄,釋義脈絡清晰可考。

網絡擴展解釋

“五木”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根據曆史文獻和語境有所不同,主要包含以下三類解釋:

1.五種取火的木材

古代鑽木取火時,根據不同季節選用特定的木材,合稱“五木”。具體所指存在不同說法:

2.古代博具(遊戲用具)

指樗蒲(一種古代棋類遊戲)中使用的五枚木制骰子,每枚兩面刻有不同圖案(如枭、盧、雉、犢、塞)。遊戲時投擲五木決定行棋策略,後演變為骰子的前身。

3.古代刑具

作為束縛犯人的工具,由五根木料制成,常見于文獻如《太平廣記》《明史》中,多與“械杻”等詞并用,形容嚴酷刑罰。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含義的細節,可參考對應來源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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